Thursday, November 4, 2010

保罗新观好沉重

 

分類:教会历史
2008/08/23 01:31





近代保罗神学研究“热”(新观)的历史发展,自EP Sanders1977年所发表的经典“第二圣殿”看法,到James Dunn1982年的“律法之工”言论及NT Wright以“教会论”角度重新诠释对称义的看法。路德的保罗观(旧观)之堡垒,在500年后的今日面临被瓦解的极大挑战。传统的看法,区分了犹太人与基督徒之间核心信念的不同。如此,犹太人若是守法的宗教(legalistic religion),强调对律法绝对的顺从,作为神子民最基本的条件。基督徒则是个蒙恩的宗教(Gracious Religion),强调神主动呼召子民进入与他立约的关系中。


EP Sanders的革命性解释, 欲将此两极看法的隔膜打破,认为主前200至主后200年犹太人的宗教模式是凭恩“进入”gets in神主动的约,后再以律法作为“信守”stays in约中所包涵的责任。简言之,犹太人是为“守约的律法主义者”(Covenantal Nominism),此一观点为NPP打造了新的场景,于正反间找寻综合点。James Dunn进一步解释,保罗反对的是“犹太排他主义”(Jewish Exclusivism)。他并非以为犹太人企图用行为取悦神,而是指责犹太人误将“律法之工”作为要求外邦人进入圣约的标准。因此,保罗并不认为犹太人自以为义,而是摆正set right他们该以何种标准衡量外邦人作为圣约团体中的一员。


NT Wright更将此称义之新解发展为教会论(Ecclesiological Doctrine) ,批评路德宗对“个人得救”及改革宗对“救恩秩序”之细节过分关注,将福音信息中的历史意识矮化了。他重新强调福音信息中有关基督的主性(Lorship of Christ),新旧约信徒藉称义皆被加入神所应许之亚伯拉罕的属灵大家庭中。除此,亦反对自奥古斯丁到路德将称义喻为法庭式宣判以神外加(forensic)之义套在信徒身上的看法。固然,这是对付伯拉纠、半伯拉纠的有力辩驳,却仍不比保罗的原意丰富。换言之,他认为保罗所处理的,不是罪人何以被神接纳的救恩论狭义问题,而是谁真正属于神子民的教会论广义问题。


整体来看,新保罗观将称义作为教会论的诠释,认为所有凭恩藉信基督的人,不问先后秩序、合作或独作,皆应在同一餐桌上用饭。这样一来,引发了新教与罗马天主教(或天特会议后的天主教)是否应持续分裂的合法性问题。那些以持定16世纪救恩宣言为圣徒团契之先决条件的新教,看似已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局。如此,会否就此被区区三步曲视“犹太宗教为恩约团体”的保罗新解云云连根拔起呢?笔者质疑,称义观作为教会论的发展转向,或才是将福音意义矮化为只是处理第一世纪的身份问题,而放弃500年来对普世共性之救恩真理细则,另一个危机的开始。



有关“Ex-NPP”早期文集:


论教会观


保罗新观的回应
福音派浪子回头?

福音派的天主教观

巴特,新保罗,普世合一
路得宗与天主教“谈和容易”?(上)
路德宗与天主教“谈和容易”?(下)


论救恩观


因信称义有完没完
早期与后期的路德
路德与巴特的再思
因信称义的历史理解
改教家与宣言看称义

论西敏斯
WTS Suspension I

WTS Suspension II
西敏斯神学院怎么了?
西敏斯在变,动力也在变
Peter Enns 走自己的路!
WTS and Enns Joint Statement



未来任务

归正神学未来任务(一)

归正神学未来任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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