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9, 2010

圣约、祝福、咒诅与宪政

   经文:申命记二十七章9节—二十九章一节
  
  经文大纲:
  
  一、时代、背景
  
  二、要遵行耶和华的律法(二十七9节)
  
  三、在基利心山宣布祝福,在以巴路山宣布咒诅(二十七10—26节)
  
  四、遵行律法必蒙福祉(二十八1—14节)
  
  五、悖逆律法必受重祸(二十八15—二十九章1节)
  
  六、从圣约到宪政
  
  一、时代、背景:
  
  申命记是旧约中很重要的经卷之一。它是一卷轴心性质的书,它将律法和旧约中所叙述的以色列历史衔接起来。它是组成“摩西律法”(也叫摩西五经,犹太人称之为妥拉)五卷书中的最後一卷。因此,我们可以将它看成是律法的最高点。但是,它也同样可以被当作是现代学者称之为“申命历史”的一组书中的第一本书来读。这一组书包括了申命记本身,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纪上下。因此,我们有理由将申命记看成是这组书的基础。它可以被当作一篇在进行的故事的一部分来读;这是一个古代以色列人从开国一直到被掳至巴比伦的长篇故事。在这种背景下,本书的目的就是在解释,尽管有一个光明的和应许的开始,为何故事却是如此悲惨。本书给的答案是,上帝因为以色列人毁约(西乃之约)以及没有遵守他的律法,故必须惩罚他们。同时,它提醒人们上帝颁布给他们的许多的律法,敦促下一代遵守那些律法,这样,就可以扭转以色列历史的方向,得蒙上帝的祝福,而非惩罚。因此,本书是一个解释,一种提醒,以及一篇持续不断的劝告。
  
  名称
  
  申命记并非圣经中最吸引人或易於命名的一卷书。它其实是由两个希腊字组合而成的:deuteros的意思是“第二”;而nomos的意思则是“律法”,而合成的字deuteronomion(“第二律法”或“重述的律法”)出现在古希腊文圣经(也称为七十士译本)的申命记中十七章十八节里。但这实在是一个不精确的翻译,因为正如标准修订本圣经清楚指出的,这一节讲的是律法的一个抄本,不是律法的覆述。虽然如此,这本书的书名并非错得离谱,因为申命记大部分事实上是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中所包含的律法的覆述。在这叁卷书中的律法,和摩西在西乃山所颁布的律法是相连接的,那时,以色列人已经离开埃及,刚过红海不久。申命记中的律法和摩西一直有关联,但它是晚一代以後的事,当时的以色列人是在应许之地的边缘,正要占领这块地。申命记最後一章记载了摩西的去世。
  
  律法的性质
  
  申命记的核心是书中的法典(十二1-廿五19),这些律法毫无疑问是最核心、最重要的。首先要注意的是,这个律法将我们保持分开的东西合并在一起。有许多律法是民事方面的,处理的是像偷窃和谋杀等类的事。其他的是宗教方面的律法,比如那些每年各个节期和圣日等的规定。在申命记中尤其有许多关於穷人福利方面的社会律法。有些是道德方面的,像不可“贪婪”的教训(五21)。有些应该称为忠告而非律法;要求行为正直,待人慷慨。这种混合物在古代世界中看来是独一无二的。所有这些各种不同的律法都是以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的名义颁布的,它们反映了上帝的旨意。律法不仅是他的旨意,还是他的“训令”,这是希伯来文妥拉基本的意思,它通常是翻成“律法”。因此,律法既是上帝在一个持定的历史时期对他子民以色列人的要求,它同时是对一般生活的指南和引导。
  
  申命记大纲:
  
  一1-5 绪论
  
  一6-四40
   摩西对以色列人第一次演说
  
  四41-43 简要的叙述
  
  四44-廿八68
   摩西第二次演说(包括了十二1-廿五19所载的律法)
  
  廿九1-叁十20 摩西第叁次演说
  
  卅一1-29 叙述
  
  卅一30-至卅二43 摩西之歌
  
  卅二44-52 叙述
  
  卅叁1-29 摩西的祝福
  
  卅四1-12 叙述
  
  二、 要遵行耶和华的律法(二十七9节):
  
  【27:9 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晓谕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啊,要默默静听。你今日成为耶和华你 神的百姓了,】
  第廿七章一开始即顺便提醒读者,本书许多章是摩西讲的(参五1)。申命记廿七和廿八章共同发表一项特别礼仪,作为上帝与以色列人之间圣约的批准;廿九章一节形容这是先前西乃(何烈)圣约外多加的一个约。重要的是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应当遵守这圣约中的律法,一如在西乃旷野那样遵守;当然,申命记最紧要的目的,是指出每一代的以色列人,都应当守上帝的命令。许多学者相信,更新的圣约之仪式或祭祀,是以色列人宗教年历中例行的部分,若是这样,申命记廿七和廿八章就是在为这项仪式或祭祀订定内容大纲。
  
  申命记廿七章的基本训令仍然颇为清楚。以色列人被定义为“耶和华你上帝的百姓”(9节),负有“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10节)之责任。这项仪式从两方面强调了这些要点。(一)献祭及偷快地与同伴吃喝,献平安祭(6-7节),使圣约的双方——上帝和以色列人——尽可能有最亲密的相通。
  
  在圣约的关系里,双方决非平等:上帝发布命令且订定模式,但以色列人无论如何不能命令他。但是在上帝的律法面前,崇拜者只能谦卑地承认人不能争论或违背。
  
  三、在基利心山宣布祝福,在以巴路山宣布咒诅(二十七10—26节):
  
  【27:10 所以要听从耶华你 神的话,遵行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27:11 当日,摩西嘱咐百姓说: 27:12 “你们过了约旦河,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约瑟、便雅悯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为百姓祝福。 27:13 吕便、迦得、亚设、西布伦、但、拿弗他利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诅。 27:14 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 27:15 ‘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 27:16 ‘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17 ‘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18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19 ‘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0 ‘与继母行淫的,必受咒诅!因为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1 ‘与兽淫合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2 ‘与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姐妹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3 ‘与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4 ‘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5 ‘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6 ‘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
  
  十一章廿九节简略提到祝福与咒诅的仪式。现在则讲得更详细些,且指明十二支派分组的位置所在(12-13节)。这个分组似乎是就地理上大略的位置而分的,较北边的支派就分配至两座山较北的一座——以巴路山。我们只可猜想这项仪式的实际形式,却不可认为分配至以巴路山的六个支派是被咒诅的。相反的,所有十二支派皆蒙上帝喜爱,他同样赐给他们土地。这里不是咒诅支派,而是咒诅破坏律法的个人——换言之,就是那些不守诺言、不遵守律法的人咒诅之仪式:例如,两个国王在订一项条约时,条约的内容会列入许多的咒诅;因此,倘若日後其中一方破坏条约的规定,他将招来神明之惩罚。希伯来文中“圣约”的意思和条约的意思一样,而旧约中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间的圣约,与当时政治上的条约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因此,这里列的咒诅在以色列人看来是完全自然的。就某方面而言,这些咒诅不过是另一种严肃地表达上帝的应许,并使人了解任何破坏它们,将遭受他的惩罚。咒诅的理由有些来自前头的律法。首先两条(15-16节)引用了十诫中的两条诫命(五8,16),我们可以猜测,仪式本身包含远比这里所提到的更广泛的咒诅一览表,这里相当简短的目录是为了方便记忆,以作每日行为的一项指引,也成了上帝律法范围的一个提醒。最後的咒诅(26节)本身是个很广泛的宣告,像保罗在加拉太书叁章十节中指出的那样。一点不错,只要破坏单独一条律法,将使人落入咒诅里。利未人(14节)朗诵咒诅的话,但所有人要在每说一次咒诅的话後说阿们,以表示他们同意每个咒诅及每条律法。因此,破坏律法者再没有任何藉口。
  
  四、遵行律法必蒙福祉(二十八1—14节)
  
  【28:1 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 28:2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28:3 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间也必蒙福; 28:4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蒙福; 28:5 你的筐子和你的搏面盆都必蒙福。 28:6 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 28:7 仇敌起来攻击你,耶和华必使他们在你面前被你杀败,他们从一条路来攻击你,必从七条路逃跑。 28:8 在你仓房里,并你手所办的一切事上,耶和华所命的福必临到你。耶和华你 神也要在所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 28:9 你若谨守耶和华你 神的诫命,遵行他的道,他必照著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为自己的圣民。  28:10 天下万民见你归在耶和华的名下,就要惧怕你。 28:11 你在耶和华向你列祖起誓应许赐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产的,都绰绰有余。 28:12 耶和华必为你开天上的府库,按时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至向他们借贷。 28:13,14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事奉别神,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
  
  这一章讨论的是圣约的完成和结果。倘若一位国王破坏他和另一国王研定条约中的条款,他可能要等
   付出代价作为赔偿——神明之惩罚及对方国王的敌对行为。反过来,倘若他遵守了条约,则他理当可期待条约另一方给予的恩惠、友谊及忠诚。以色列人在与上帝(万王之王)所立严肃的圣约中的情形也类似。在圣约的仪式里,以色列国民为自己祈求祝福和咒诅,问题在於信守圣约将带来怎样的祝福,及违背圣约又将引致怎样的咒诅。十八章详细说明这些结果。一至十四节说明祝福,十五至六十八节则极为详细指出咒诅。
  
  圣约能够而且确实提供的,却是很广泛的利益。三至六节涵盖的范围很广:城市和乡下(田间)都包括在内(3节);丰饶将遍及各地(4-5节);或战争或和平,人一切的活动皆欣欣向荣(6节)。上帝要他子民享有这些东西——丰饶与繁荣——他极愿赐给他们这一切。这是圣约之逻辑;倘若上帝真的拣选了以色列人且和他们立约,那麽他就负起对他们的责任。只要他们对他忠诚且在自己这一边守协约,上帝必然会实在祝福他们(7-14节更精确表达祝福的实质)。
  
  五、悖逆律法必受重祸(二十八15—二十九章1节):
  
  【28:15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28:16 你在城里必受咒诅,在田间也必受咒诅; 28:17 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受咒诅; 28:18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受咒诅。 28:19 你出也受咒诅,入也受咒诅。 28:20 耶和华因你行恶离弃他,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使咒诅、扰乱、责罚临到你,直到你被毁灭,速速地灭亡。 28:21 耶和华必使瘟疫贴在你身上,直到他将你从所进去得为业的地上灭绝。 28:22 耶和华要用痨病、热病、火症、疟疾、刀剑、旱风(注:或作“乾旱”)、霉烂攻击你,这都要追赶你,直到你灭亡。 28:23 你头上的天要变为铜,脚下的地要变为铁。 28:24 耶和华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变为尘沙,从天临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 28:25 耶和华必使你败在仇敌面前,你从一条路去攻击他们,必从七条路逃跑。你必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 28:26 你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并无人哄赶。 28:27 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 28:28 耶和华必用癫狂、眼瞎、心惊攻击你。 28:29 你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样。你所行的必不亨通,时常遭遇欺压、抢夺,无人搭救。 28:30 你聘定了妻,别人必与她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内;你栽种葡萄园,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 28:31 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吃它的肉;你的驴在你眼前被抢夺,不得归还;你的羊归了仇敌,无人搭救。 28:32 你的儿女必归与别国的民,你的眼目终日切望,甚至失明,你手中无力拯救。 28:33 你的土产和你劳碌得来的,必被你所不认识的国民吃尽。你时常被欺负,受压制, 28:34 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见的,必致疯狂。 28:35 耶和华必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无法医治。 28:36 耶和华必将你和你所立的王领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的国去,在那里你必事奉木头石头的神。 28:37 你在耶和华领你到的各国中,要令人惊骇、笑谈、讥诮。 28:38 你带到田间的种子虽多,收进来的却少,因为被蝗虫吃了。 28:39 你栽种修理葡萄园,却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为被虫子吃了。 28:40 你全境有橄榄树,却不得其油抹身,因为树上的橄榄不熟自落了。 28:41 你生儿养女,却不算是你的,因为必被掳去。 28:42 你所有的树木和你地里的出产必被蝗虫所吃。 28:43 在你中间寄居的,必渐渐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渐渐下降,低而又低。 28:44 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他必作首,你必作尾。 28:45 这一切咒诅必追随你,赶上你,直到你灭亡,因为你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诫命律例。 28:46 这些咒诅,必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成为异迹奇事,直到永远。 28:47 因为你富有的时候,不欢心乐意地事奉耶和华你的 神,  28:48 所以你必在饥饿、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华所打发来攻击你的仇敌。他必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直到将你灭绝。 28:49 耶和华要从远方地极带一国的民,如鹰飞来攻击你。这民的言语,你不懂得; 28:50 这民的面貌凶恶,不顾恤年老的,也不恩待年少的。 28:51 他们必吃你牲畜所下的和你地土所产的,直到你灭亡。你的五谷、新酒和油,以及牛犊、羊羔都不给你留下,直到将你灭绝。 28:52 他们必将你困在你各城里,直到你所倚靠高大坚固的城墙都被攻塌。他们必将你困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遍地的各城里。 28:53 你在仇敌围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华你 神所赐给你的儿女之肉。 28:54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人必恶眼看他弟兄和他怀中的妻,并他余剩的儿女, 28:55 甚至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他要吃儿女的肉,不肯分一点给他的亲人,因为他一无所剩。 28:56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妇人,是因娇嫩柔弱不肯把脚踏地的,必恶眼看她怀中的丈夫和她的儿女。 28:57 她两腿中间出来的婴孩与她所要生的儿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将他们暗暗地吃了。 28:58,59 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 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 28:60 也必使你所惧怕埃及人的病都临到你,贴在你身上。 28:61 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疾病、灾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 28:62 你们先前虽然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却因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所剩的人数就稀少了。 28:63 先前耶和华怎样喜悦善待你们,使你们众多,也要照样喜悦毁灭你们,使你们灭亡,并且你们从所要进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 28:64 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 28:65 在那些国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脚之地,耶和华却使你在那里心中跳动,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28:66 你的性命必悬悬无定,你昼夜恐惧,自料性命难保。 28:67 你因心里所恐惧的,眼中所看见的,早晨必说:‘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说:‘巴不得到早晨才好!’ 28:68 耶和华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诉你不得再见的路,在那里你必卖己身与仇敌作奴婢,却无人买。” 29:1 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地吩咐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话,是在他和他们于何烈山所立的约之外。】
  
   这段咒诅的经文,开头的第15节,是说明要受咒诅的原因,就是以色列人不听从上帝的话和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16~19节乃与3~6节的六项祝福平行的六项咒诅。20~68节是和7~14节之阐释祝福平行的说明咒诅的深义和实况。
  
   本章各节则是大体上代表实际发生在以色列人身上的情况,虽然它以这个条件式表达:“你(作为一个国家)若不听从……这以下的咒诅就必……临到你身上。”(15节)申命记随後四卷书——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记上下——的确讲述一个政治兴衰的故事,包括许多以色列人不愉快的经验,结果以完全惨败收场,这里描述的无疑是全然写实的一幅画。所列的咒诅包括三类违命带来的惩罚。第一类是十六至十九节的那张完全属於一般性质的表,它明显与二至六节的祝福正好相反。第二类包含许多典型的政治上的咒诅,这类咒诅可在古代近东的条约文献中找到例子。第三类咒诅是我们所目睹士师时代及君主政权时代临到以色列人的实际经验。(後两类实际上是重叠的。)
  
  我们也可从它们的内容划分这些咒诅。首先是一般性的咒诅(16-19节)。二十至廿四节接
   论及当地发生的乾旱、瘟疫、各样灾难及该地食物的供给。廿五节提及打败仗,但往後其他各节讲的是个人的灾祸,如疾病、疯狂、家中及田间之损失(和约伯遭受的灾祸很相似,参伯一13至二8)。卅四至四十六节清楚说明被掳的恐怖。四十七至五十七节详细述说一次更可怕的围攻。最後,五十八至六十八节描述流离失所人民的痛苦和绝望,他们惶惶不安,备受欺压。这里特别提到挨及(68节)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因为埃及始终是巴勒斯坦人一个天然的避难所,当从北方来的侵略者攻击以色列时,情形尤其如此;第二是为了一个重要象徵的理由——上帝在以色列人历史的开头已经赐福叫以色列人,将他们从在埃及为奴的地位中拯救出来,因此,上帝咒诅的结果有一效果,就是使他们回到埃及作奴隶。
  
  六、从圣约到宪政
  
  基督教的神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独一真神,掌握宇宙万物的绝对主权。他的律法都是以约的形式向人宣布的。一开始在伊甸园中,他就和人就立了约不能吃禁果。在《圣经》中,到处都是上帝和人所立的盟约,如“行为之约”、“恩典之约”、“挪亚之约”、“亚伯拉罕之约”、“摩西之约”、“大卫之约”和“新约”。
   《圣经》本身就是“约”。
  
  1、在旧约里上帝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颁布了十诫,这里又通过摩西的口重复颁布了律法,让以色列人遵守。不但老百姓需要遵守,君王也一样,遵守就受到祝福,不遵行神的一切法律,就要受到咒诅,灾祸就要降临到君王或他的国家的头上。上帝是看不见的,但上帝用手指头写的法版却放在至圣所里,它代表了上帝,任何君王和百姓都要俯伏在它的脚下,不得违背,因君王也是一个罪人,必须俯伏在法律下,受圣约的约束。所以决定了君王和国家的权力受到限制,政府只能是有限的政府,因此当代的法制、宪政绝大部分来自于圣约传统。“摩西十诫”就说除了上帝,人类不能再信别的神。这种一神崇拜的信仰彻底堵死了一切个人崇拜和世俗崇拜的可能,包括国家崇拜、政党崇拜、集体崇拜和其它各种权威崇拜,当然也包括对自我的个人崇拜。尤其是自我崇拜这一点,在现代的个人主义社会常常为人所忽视。律法是爱,恩典也是爱,恩典成全了律法,律法体现了恩典。基督教恩典与律法的整全关系,构成了基督教宪政理论的逻辑起点和正当性基础。倘若缺乏这个起点和基础,无论如何宗教改革,也不能在一种传统中开出宪政民主来;相反,那样不仅仅是意味着基督教神学上异端邪教的出现,而且还意味着,世俗人在人格上的平等、法治普世主义就会成为无根之树。
  
  2、基于圣约,从旧约的先知指责、反抗残暴、邪恶君王的传统,到奥古斯丁的双城说,到格里、高里的教皇革命,教权高于皇权,再到路德、加尔文的宪政思想,这是一条上帝指引的从圣约通到宪政的道路。
  
  “教会发展初期,世俗的法律——罗马帝国的法律根本禁止基督教崇拜。教会是非法的:为了生存下去,它不得不转入地下(真正意义上的地下)进入墓穴。由这一特殊的历史经验,产生了基督教法学的第一条原则,即公民不服从原则。与基督教信仰冲突的法律在良心上没有拘束力。乃至耶稣上十字架的行为本身就是公民不服从的典型,可以说基督教会史就是公民不服从运动的发展史。
  
  3、加尔文在《使徒行传注释》也中说:“一个不荣耀上帝的君王或官员不过是一个平民”,“我们本不欲违抗君王的权柄,但是对那些禁止我们将荣耀和敬拜归给配得的上帝和基督,反而归给君王和政府的命令,我们的信仰催促我们尽力反抗。”而低级别官员因其职权同样对上帝和人民负有道德责任,这些官员位于君王与人民之间,无论他们采取什么行动限制暴君,甚至废除他们都可以是正当的。他倡导一种允许反抗邪恶政府的私法理论,主张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反抗政府官员。他反复强调说,恰恰是为了顺服上帝,我们有权利反抗一个亵渎自己职分的君王,。加尔文在他的著作中把有关私法的讨论发展成为一个反对和限制暴君的理论。而私法与公法之间的界限突破,正是宪政主义产生的一个途径。加尔文的具有宪政品格的私法理论以后被不同的潮流所继承,既有基督新教的各种流派,也包括天主教的的反宗教改革的运动,最后,被近代自由主义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以一种“祛魅”或世俗化的形式,更广泛的传播了加尔文的思想,最终被修正成为与基督教信仰无关的思想,盛行于全世界一半的地方。
  
  4、继加尔文之后法国的新教徒胡格诺派声称,宗教自由是上帝在圣约之中构建人类社会的神圣的授权,不可被任何人剥夺,;另外,他们也通过人民主权的观念,主张人民有推举和废黜国王的权力。胡格诺派信徒弗朗索瓦、霍特曼写了《论法兰西宪政》的小册子,认为“人民的权力不只是废黜单个的君王,而且可以废黜整个无能或暴 虐 的王朝。”《反对君主专制》(1579年)是胡格诺派当时的小册子,作者布鲁图充分借助于天主教内部的公会议至上主义的思想,“……那些被人民设立的行政官员,或者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如果不使用武力来反对一个败坏上帝律法的国王,或者防止这样的国王复辟——其目的是为了将国王的权柄约束在适当的限度内,那就将是严重违背上帝圣约的罪性。”他的理论是根植于圣约思想之上:一个有双方当事人的神圣协议:1、上帝与国王之间的契约,在这里,国王被限定,必须按照上帝的律法进行统治;2、是上帝与人民之间的契约,以确保共和国按照上帝的律法施行统治。如果国王这个最高的仆人不履行法律赋予他的职责,不关心人民的幸福,而是“一意孤行地败坏共和国……厚颜无耻地歪曲法律,…那么,誓言、圣约和宗教对他都毫无意义……”,这样的国王被布鲁图称为“暴君”—“是上帝和人民的敌人”这时级别低的仆人(官员)就有权力“使用武力来反对国王”。按照巴托鲁斯的说法:“国王应被更高的主人—人民来废黜……他们可以号召人民拿起武器。”
  
  5、 加尔文在日内瓦的继承者西奥多、伯撒主张政治权力应通过人民的同意予以确认。他引用信义宗《奥斯堡信条》,这信条坚持,人民的职责就是要废黜滥用权力的统治者,尤其当统治者不能够保护纯正的信仰的时候。伯撒写到:“国王的第一道誓约,是和人民一起对上帝负有义务,就是国王和人民都应该在宗教和政治领域内遵从上帝的律法;之后,就是国王与人民之间的第二道誓约。这样的话,如果人民选举的统治者没有履行他的职责,人民—更确切的说,是人民的三级会议有权力来惩戒他吗?我认为人民当然有这个权力……”
  
  6、苏格兰的新教徒约翰、诺克斯与“主的圣会”发展了圣约思想,诺克斯在《为了避免上帝的审判,对在伦敦等地的虔诚基督徒的训诫和警告》一文中,核心思想是要求信徒必须领受圣约—“在上帝和我们之间,唯有他是我们的神,我们是他的子民……我们应该远离偶像”,只有反对偶像崇拜,才能避免永恒的咒诅。在1558年的《申诉》,则是他圣约神学的全面的表述,他认为基于圣约,政府和人民均受制于上帝的律法,他对圣约的阐释,建立在对旧约的经文的忠实的释经基础上,他引用约西亚王要求以色列人遵从与上帝的盟约。世俗的暂时的统治者有义务归正自己的信仰,远离一切偶像。在后来他宣称,普通民众负有圣约之下的职分,当贵族、庄园主拒绝纯正的信仰时,他们必须站出来传讲基督的话语,见证基督是道路和真理,并清除公共生活中的一切偶像。如果一个人拒绝反对一个偶像崇拜的政权,他就是冒着失去永生之灵魂的危险。他像一个旧约的先知,坚持认为上帝同人民的圣约直接赋予了人民反抗一切不遵从上帝的主权的权力。
  
  因此,格里夫斯说:“在诺克斯离开日内瓦之前,他已经非常自如的、稳妥的将宗教意义上的圣约或盟约的观念移植到了政治领域,在新的领域,圣约思想与苏格兰的封建主义和自然法—社会契约理论逐渐结合为一体。而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自然法—社会契约理论在英、美政治史上举足轻重。在合法地反抗世俗统治的本质问题上……,诺克斯更明确的主张人民有正当的权力来反抗暴政。就像诺克斯论证的那样,也像法国的胡格诺派信徒、英格兰新教徒,以及诺克斯的苏格兰追随者们随后发现的一样,圣约是一个带有令人敬畏的真正力量。”
  
  加尔文主义者没有宣称自己是社会平等主义者,但他们的关于上帝至高权威的立场产生了巨大的追求社会平等的力量,拒绝世俗的“偶像”崇拜“就必然要服从至高的主权:上帝在圣经中启示的圣道。诺克斯说:”历史背景并不是一种约束,希伯来先知是受默示传讲上帝永恒的道。”因此上帝的道“永远居于物质财富、人际关系、甚至世俗法律之上。”
  
   帕里夫斯说:“在废黜统治者方面,《旧约》提供了大量的先例。当诺克斯理解这一切的时候,他遵从了圣经的原则,将反对偶像崇拜和君主专制的权力从地方官员和贵族扩展到平民的选举上来……伯撒和后来的胡格诺派的理论家们也受到了这些内容的影响,甚至可能也包括加尔文。”
  
  诺克斯认为旧约里的圣约体系是以上帝为中心的,作为一种敬虔的责任,和个人良心的平安与自由,人民应当起身反抗一个反基督信仰的世俗政权。这种完全“以神为本”的思想与乔治、布坎南在《苏格兰宗教改革的法理》的立场不同,布坎南是人文主义者,和倡导人民反抗的思想家,(他后来归正成为加尔文主义者)。他在赋予人民以革命的权力方面,不是基于基督教的圣约观,而是基于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的主权。这种“人民主权”能够让民众有权选举统治者,同时并没有让渡他们的天赋人权,这种主权还包括了直接废黜君王的权力。布坎南虽紧随与诺克斯,但分歧在诺克斯认为这种权力只能是由上帝的话语和圣约之下的上帝的子民的职责来确定,布坎南认为这种权力源于一种自然的或形而上的人民主权。
  
  7、阿尔图休斯是第二代有影响力的加尔文主义的政治理论家,他追随布坎南,忽略圣约思想的威力。他在《系统政治理论》中,将视角集中在“权利的概念,而非人的敬虔责任上”。
  
  法国的托克维尔说
   “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在我看来,不管任何人,都无力行使无限权威。我只承认上帝可以拥有无限权威而不致造成危险,因为上帝的智慧和公正始终是与它的权力相等的。人世间没有一个权威因其本身价值值得尊重或因其拥有的权利不可侵犯,而使我愿意承认它可以任意行动而不受监督,和随便发号施令而无人抵制。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以决定一切的权利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作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播下了种子,而且我将设法离开那里,到别的法制下生活”
  
  诺克斯关于上帝的圣约思想,构成了17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英国清教徒革命的坚实基础。但布坎南、阿尔图休斯说,英国革命已经到了它的结尾阶段,即1688年的“光荣革命”,它的理论基础已经转变成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在以后的1776年的美国革命中,公民的政治权利在各种复杂的因素与思潮中已成为一条明确的主线。
  
  假如没有加尔文、诺克斯发展基督教的圣约思想来为“政治权利”铺垫,那么世俗化的“政治权利”理论是否能够激发当时的苏格兰人民冒着生命危险去诉诸革命行动,这颇值得怀疑,因此后来的“政治权利”理论是否能取得这样显著的地位就很难说了。与那些反抗专制、追求信仰自由和敬虔生活的政治行动直接相关的,的确是诺克斯的雄辩和他宣讲的那令人震撼和扎心的对永恒的关注—你的一生到底是被上帝分别为圣,还是失去最后的救恩。事实上,在苏格兰,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的民众,最终都成为了加尔文主义者。
  
  诺克斯是从加尔文过渡到布坎南、阿尔图休斯的中间人物,诺克斯将加尔文的上帝的主权与人民反抗的思想发展到极致,并使其在国家的层面上得到实践,而布坎南、阿尔图休斯,以及后来的政治思想家则将诺克斯的圣约思想进一步转换为人民主权和民主革命的基础,并通过淡化其基督教信仰的神学背景,扩大了它在世俗国家和即将到来的理性主义的时代中的发展。
  
  诺克斯与苏格兰宗教改革对后世的影响还有政府与教会的政体关系。对相关的政治和法律理论而言,政教关系的处理尤为重要。例如,在一个超越性的价值和目标下,“地上之城”永远不能超过天上之城,世俗国家只能是第二位,所以它的权力都必须是有边界的,政府权力是有限的和分立协作的。新教改革从教会的组织结构改变开始、一直发展到教会为了纯正信仰和争取信仰自由的权利,而与国家的专制权力进行的浴血奋战。最后导致社会结构方面的根本性改变。经过了一个多世纪努力的结果,国家权力的有限性和代议制确立起来。在《自由的崛起》这本书中探讨了16—18世纪加尔文主义关于自由的思想,以及精神对五大政体、五个现代国家(一个城邦,四个国家:加尔文的日内瓦、胡格诺教的法兰西、诺克斯的苏格兰、清教的英格兰、殖民地的美国)之形成的深刻影响,以及与之相伴的几次宗教战争与宗教革命,都与基督新教不屈不饶、浴血奋战有关,可以说如果没有没有基督新教的努力奋斗,就没有西方的民主、宪政。
  
  一个基督徒,他只能是一个宪政主义者。因为“上帝”和对自身罪性的深刻认识而进入公共领域、政治领域,他不可能赞成专制、极权,因为那是崇拜偶像,会受到上帝的惩罚。所以是基督教造成了宪政民主的制度安排。一个知识分子如果正确理解基督教教义,就一定会得出宪政主义的政治结论。因此基督教关于约的精神,后来沿着世俗化的自然法理论,转化为了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政府理论,真正体现出了现代自由民主的色彩。可以说,19世纪和19世纪以前立宪时代的诸多政治理论,本身就是基督信仰的世俗化版本,它造成人类现今所有政治制度中最好的一种政治制度,它使人类摆脱了法老的奴役、剥削、压迫,让人类获得了自由!
  
  注释:
  
  参考书目
  
   1、《自由的崛起16—18世纪,加尔文主义和五个政府的形成》作者:道格拉斯、凯利博士
  
  2、沈阳:《基督教正义一元论的实现:基于法政史学的一种叙述》
  
  3、《每日研经丛书》
  
   4、、《中文圣经注释》
  2009-9-15
  
  
  经文:申命记二十七章9节—二十九章一节

27:9 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晓谕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啊,要默默静听。你今日成为耶和华你 神的百姓了, 27:10 所以要听从耶华你 神的话,遵行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27:11 当日,摩西嘱咐百姓说: 27:12 “你们过了约旦河,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约瑟、便雅悯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为百姓祝福。 27:13 吕便、迦得、亚设、西布伦、但、拿弗他利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诅。 27:14 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 27:15 ‘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 27:16 ‘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17 ‘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18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19 ‘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0 ‘与继母行淫的,必受咒诅!因为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1 ‘与兽淫合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2 ‘与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姐妹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3 ‘与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4 ‘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5 ‘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7:26 ‘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28:1 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 28:2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28:3 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间也必蒙福; 28:4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蒙福; 28:5 你的筐子和你的搏面盆都必蒙福。 28:6 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 28:7 仇敌起来攻击你,耶和华必使他们在你面前被你杀败,他们从一条路来攻击你,必从七条路逃跑。 28:8 在你仓房里,并你手所办的一切事上,耶和华所命的福必临到你。耶和华你 神也要在所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 28:9 你若谨守耶和华你 神的诫命,遵行他的道,他必照著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为自己的圣民。  28:10 天下万民见你归在耶和华的名下,就要惧怕你。 28:11 你在耶和华向你列祖起誓应许赐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产的,都绰绰有余。 28:12 耶和华必为你开天上的府库,按时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至向他们借贷。 28:13,14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事奉别神,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28:15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28:16 你在城里必受咒诅,在田间也必受咒诅; 28:17 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受咒诅; 28:18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受咒诅。 28:19 你出也受咒诅,入也受咒诅。 28:20 耶和华因你行恶离弃他,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使咒诅、扰乱、责罚临到你,直到你被毁灭,速速地灭亡。 28:21 耶和华必使瘟疫贴在你身上,直到他将你从所进去得为业的地上灭绝。 28:22 耶和华要用痨病、热病、火症、疟疾、刀剑、旱风(注:或作“乾旱”)、霉烂攻击你,这都要追赶你,直到你灭亡。 28:23 你头上的天要变为铜,脚下的地要变为铁。 28:24 耶和华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变为尘沙,从天临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 28:25 耶和华必使你败在仇敌面前,你从一条路去攻击他们,必从七条路逃跑。你必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 28:26 你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并无人哄赶。 28:27 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 28:28 耶和华必用癫狂、眼瞎、心惊攻击你。 28:29 你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样。你所行的必不亨通,时常遭遇欺压、抢夺,无人搭救。 28:30 你聘定了妻,别人必与她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内;你栽种葡萄园,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 28:31 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吃它的肉;你的驴在你眼前被抢夺,不得归还;你的羊归了仇敌,无人搭救。 28:32 你的儿女必归与别国的民,你的眼目终日切望,甚至失明,你手中无力拯救。 28:33 你的土产和你劳碌得来的,必被你所不认识的国民吃尽。你时常被欺负,受压制, 28:34 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见的,必致疯狂。 28:35 耶和华必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无法医治。 28:36 耶和华必将你和你所立的王领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的国去,在那里你必事奉木头石头的神。 28:37 你在耶和华领你到的各国中,要令人惊骇、笑谈、讥诮。 28:38 你带到田间的种子虽多,收进来的却少,因为被蝗虫吃了。 28:39 你栽种修理葡萄园,却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为被虫子吃了。 28:40 你全境有橄榄树,却不得其油抹身,因为树上的橄榄不熟自落了。 28:41 你生儿养女,却不算是你的,因为必被掳去。 28:42 你所有的树木和你地里的出产必被蝗虫所吃。 28:43 在你中间寄居的,必渐渐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渐渐下降,低而又低。 28:44 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他必作首,你必作尾。 28:45 这一切咒诅必追随你,赶上你,直到你灭亡,因为你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诫命律例。 28:46 这些咒诅,必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成为异迹奇事,直到永远。 28:47 因为你富有的时候,不欢心乐意地事奉耶和华你的 神,  28:48 所以你必在饥饿、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华所打发来攻击你的仇敌。他必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直到将你灭绝。 28:49 耶和华要从远方地极带一国的民,如鹰飞来攻击你。这民的言语,你不懂得; 28:50 这民的面貌凶恶,不顾恤年老的,也不恩待年少的。 28:51 他们必吃你牲畜所下的和你地土所产的,直到你灭亡。你的五谷、新酒和油,以及牛犊、羊羔都不给你留下,直到将你灭绝。 28:52 他们必将你困在你各城里,直到你所倚靠高大坚固的城墙都被攻塌。他们必将你困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遍地的各城里。 28:53 你在仇敌围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华你 神所赐给你的儿女之肉。 28:54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人必恶眼看他弟兄和他怀中的妻,并他余剩的儿女, 28:55 甚至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他要吃儿女的肉,不肯分一点给他的亲人,因为他一无所剩。 28:56 你们中间柔弱娇嫩的妇人,是因娇嫩柔弱不肯把脚踏地的,必恶眼看她怀中的丈夫和她的儿女。 28:57 她两腿中间出来的婴孩与她所要生的儿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将他们暗暗地吃了。 28:58,59 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 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 28:60 也必使你所惧怕埃及人的病都临到你,贴在你身上。 28:61 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疾病、灾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 28:62 你们先前虽然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却因不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所剩的人数就稀少了。 28:63 先前耶和华怎样喜悦善待你们,使你们众多,也要照样喜悦毁灭你们,使你们灭亡,并且你们从所要进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 28:64 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 28:65 在那些国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脚之地,耶和华却使你在那里心中跳动,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28:66 你的性命必悬悬无定,你昼夜恐惧,自料性命难保。 28:67 你因心里所恐惧的,眼中所看见的,早晨必说:‘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说:‘巴不得到早晨才好!’ 28:68 耶和华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诉你不得再见的路,在那里你必卖己身与仇敌作奴婢,却无人买。” 29:1 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地吩咐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话,是在他和他们于何烈山所立的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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