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5, 2011

半归正的教会 ?清教徒的两难局面     

 
作者:彼得亚当(Peter Adam
  
     
   
导 言

  


   
“自下而上”的改革

  
   
   
    2.
按照经文本身的光照,解释经文的含义。
   
    3.
按照经文自然的含义,收集几点对人有益的教义要点。
   
    4.
若传道人有能力,就当用直接、清晰的言语,把如此解释的教义应用在会众的生活和实践上。”[27]
   
  波金斯在1592年为传道人写了一本新的培训手册,《作先知讲道的艺术》,在1605年写成了《侍奉的呼召》。
    
  有一次,后来担任以马内利学院学生宿舍主任的查德顿(Laurence Chaderton)讲道两小时,然后宣布他很快就要停止。他的会众回答说:看在上帝的份上,先生,请继续,继续。”[28]讲坛上好的讲道培养出会众对好讲道的爱好。神的道改革了教会。
   
  5.
牧师在职培训
   
  清教徒改革计划的成功,取决于要有大量有能力,并且敬虔的传道人,他们使用两种架构,就是作先知讲道和牧师聚会,来提供我们今天所说的在职培训
   
  作先知讲道就是牧师集会,在会上,一些人讲道,听取别人对他们讲道的意见,讨论对经文的解释,讨论事奉的问题。这种活动通常由几位有学识的牧师主持,预计将来要作传道人的人也有参与。他们是根据在苏黎世用来训练牧师解经的体系,来进行这种作先知讲道的活动,根据保罗这句话为这活动取名:至于作先知讲道的,只好两个人,或是三个人,其余的就当慎思明辨。他们在赶集的日子举办这些活动,如此多的人能听道,至少参与部分的活动。
   
  这些作先知讲道的集会为牧师提供了培训和互相鼓励的机会,为年轻、或将来的传道人提供了试验他们能力的机会,也让参加的平信徒可以听到高质量的讲道。有时候,这些活动是由主教发起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是由本地牧师组织的。在诺维奇教区,作先知讲道的聚会被融合,成为乡间地方主教聚会的一部分。格林达尔大主教是其中一位认识到,为促进对神职人员的培训,就需要这些活动的人,他根据圣经时期、教父时期、中世纪和当代的资料来源,捍卫这种作法。因着他对这活动的大力支持,使得伊丽莎白女王暂停他行使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职务,因为她要终止作先知讲道这种活动,而他拒绝按照她的命令行事。尽管受到官方阻拦,这些活动却提供了有效的事奉培训,其中一些带领这些集会的人,成了一只大军的领袖,为那些得不到他们主教带领支持的神职人员进行改革工作发挥了领导作用。
   
  牧师聚会是神职人员在本地私下举行的集会,他们立约一起集会,通常一个月一次,互相鼓励。聚会包括了作一篇布道,对圣经一卷书进行逐章逐章的释经,祷告,讨论事奉的问题和清教徒的方针,纪律惩治的问题。本地的牧师制定这些计划,自愿服从聚会的决定。[29]
   
  清教徒改革计划的成功,取决于要有大量在神的道上有能力的传道人,我们已经看了,为实现这个目的,他们付出的极大精力。迪肯斯这样评论清教徒传道人:他们传道的能力和人数,是宗教改革前和都铎王朝中期的英格兰都未曾有过的。”[30] 他们也受到更好的培训:在伍斯特教区,大学毕业的神职人员所占的比例从1560年的19% 上升到了1640年的84% [31]
  
  6.
事奉的新模式和新机会
  
  一些清教徒被委任为教区的教区长或教区牧师,其余的人则在英格兰作巡回事奉,或者在清教徒家庭中担任家庭牧师。他们并不经常有机会担任更高的教职,当有这样的机会时,他们并不总是接受。他们要努力工作,寻找在并不总是欢迎他们的教会中事奉的机会。清教徒平信徒尽其所能,要得到好的牧师,绅士和贵胄如果可以,也实施他们的影响力,帮助他们。以马内利学院的查德顿成了许多年轻传道人的导师,当人们需要新的牧师时,他们经常与他联系。
  
  然而,清教徒大胆尝试,创造出一种新的事奉模式,就是任命讲师。讲师的任务,就是在一家教会内固定讲道,他的职位由清教徒平信徒资助。在教区长或教区牧师没有什么能力传讲圣经,而不断提升的教育标准和会众的期望,要求听到好的传道的教区内,人设立讲师的职务。这种讲演是一种教导性的讲道,会众对此热心支持,资助和加入聆听讲演。
  
  在伦敦,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在圣安东尼这个伦敦教区,奥夫斯普林(Charles Offspring)担任教区长有四十年之久,他是一名清教徒。在这个教区中,三名传道人组成团队,一周六天进行早晨讲演。在讲演前,是一个小时的诗篇颂唱。[32]除了给 圣安东尼教区的会众提供造就服事之外,这些讲演也为一些人提供传道培训,这些人后来在全英格兰进行事奉。伦敦的清教徒也成立了一个社团,资助全英格兰的讲演工作,在城市和乡间各处集镇建立大能的事奉,为要更有力传播福音。”[33]这个社团和圣安东尼教区的教会关系密切,人将它称为圣安东尼收款人,或者保管教会什一奉献管理人。它从1626年开始运作,直到1633年被镇压为止。[34] 豪乐评论说。如果它没有被关闭,英格兰教会......无论有没有主教,都会从内部开始,被这种属灵的弟兄团契改革归正。”[35]
   
  除了使用已知的事奉模式,清教徒还独出心裁,发展出新的模式,在教会内部有效运作,发挥改革教会的作用。
   
  7.
委身和训练有素的平信徒
   
  清教徒认为,敬虔的家庭是神计划中一个关键组成部分:丈夫和妻子的任务是在他们家中建立、坚固基督荣耀的国度,因为家庭如同小小的国家,藉着良好的治理,神的荣耀可以得到进一步彰显这样的家庭............小小的教会,是的,就是一种地上的乐园。”[36]他们发行带有经文注释的圣经,还有其他基督教书籍,为要在家庭内部坚固这种事奉。在某些情形里,在地方教会的事奉软弱,不能造就人的时候,敬虔的家庭就成了了另外一种造就基督徒的来源。这种祷告和教导的家庭聚会,很容易就可以扩展,把邻居和朋友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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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正如在教会中,敬虔之人是使全团都发起来的酵,同样在教会的事奉中,清教徒牧师的作为,帮助教会仍成为神的教会。[42]
   
  清教徒也通过在他们的地方教会中成立圣约社区,彼此造就、责备和鼓励,以此改革他们的地方教会。这些圣约社区是由牧师带领的,但也为平信徒提供了参与服事,特别是在家庭中服事的机会。
   
  10.
祷告和受苦
    
  清教徒知道,为要使福音生出教会,他们就要祷告和受苦。他们鼓励跟从他们的人为教会祷告。耶利米巴罗士(Jeremiah Burrows)在论述福音敬拜这个问题时讲道,他说:教会仿佛在海上,在一场大风暴中被抛上抛下。你们为什么不像自己在海上遇上风暴,就为自己祷告一样,为着在基督教会中基督的国度热切祈求呢?”[43]
   
  清教徒也知道,他们蒙召为福音受苦。约翰加尔文关于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的讲道,被翻译成英文,于1579年在伦敦发表。他是这样论述提后3: 11的:“[圣徒保罗]在人领受神的道的地方忠心传讲这道,当出现任何逼迫时,人们从未看到他有任何改变,他甚至不顾自己的性命。他补充说:我们一定要预备自己,如果神乐意,就为见证福音不惜我们的生命。”[44] 清教徒从自己的经验得知,教会总是通过受苦,包括经受来自教会内外的逼迫而达致归正的。
   
  当他们实施他们要实现的改变,为着后果受苦,直到全体教会,赶上他们的步伐,他们就是至为有效地带来变革。这种带来改变的方法,要比思想各种可能,为这些可能性写文章有效得多。它提供了一种有形的合乎圣经的事奉模式,鼓励年轻的跟从者委身其中。尽管这并不总是取得成功,但它却总是成就改变的最佳办法;19世纪的牛津运动也是如此有效运用了同样的方法。
   
  11.
福音外展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清教徒改革教会,因为这对国家有利,他们训练更多的牧师,为要让神的道可以得到传讲。实施讲演制度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让福音可以在英格兰新的地方被传讲开去。他们也尽力让有能力的福音传道人可以去到美洲的新殖民地。
   
  这种福音外展并不是在一种信仰的真空环境中发生的。确实,巴克斯特用这番话鼓励人多培训牧师:
   
  “
教皇党人正在兴起,无神论者、异教徒和犹太人正在兴起,大量的秘密使徒正在兴起,公然责备事奉,在私下取笑基督和圣经,以及来生.... ..贵格党人正在兴起,所有的都在尽其胆量亵渎上帝:黑暗之王如此多的团伙武装起来发动进攻,我们岂不应该兴起,兴旺福音、事奉和基督的教会吗?
   
  他希望这些牧师既为了英格兰,也为威尔士兴起。[45]他们认识到,全世界迫切不断需要大有能力传讲神话语的传道人。
   
  12.
为将来作计划
   
  清教徒改革的计划也包括为下一代预备传道人。很明显,改革一国教会的任何计划,一定要有长远眼光;同样明显的是,训练下一代的牧师,是成就这改革的最有效途径。
   
  许多传道人认识到他们负有培训下一代的责任。例如在雷丁,泰勒(Thomas Taylor)开设了一所培养年轻传道人的小小培育场,在他忠心服事之下,他们在知识和敬虔上都大大兴旺。格林涵(Richard Greenham 在干德雷顿进行同样的工作,就像理查德罗杰斯在韦瑟斯菲尔德进行的工作一样。[46] 约翰普雷斯顿(John Preston 不愿担任大学讲师,而是选择继续在地方教会讲道,因为传道就是更多做工,赢取更多灵魂归给神,然而他也认识到在剑桥大学讲道的好处,因为这样他就可能生出生出(传道人)的人[47]这就是说,他认识到使人归正,然后这些人本身可以成为传道人,这样就令事奉增长,这样的做法具有战略价值。
   
  万圣教区的教区长司多克(Robert Stock)得到人的称赞,因为神的教会中许多著名的发光之人,以及忠心的神话语的工人,都确实承认,他的灯点燃了自己。”[48] 就这样,年轻的传道人在接受学术培训之前,就学会他们事奉当有的模式,他们就可能复制出他们自己在其中得造就的事奉工作。清教徒希望归正人,培养下一代的传道人。
 
 评 价

     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得成功,我们可以从四方面证明这一点。
   
  第一,17世纪40年代,当时机成熟,要采取决断的政治行动,自上而下进行改革,建立共和政体和清教徒教会体制的时候,这些事情得以成就,完全是因为有自下而上改革的缘故。没有草根的改革运动,就不会有足够的政治力量,成就自上而下的改革。因为从长远来说,没有民众支持,政治势力是不可能成功的。清教运动能取得最好的机遇,这在于它有自下而上的改革。
   
  第二,尽管人通常认为,清教运动改革国教的尝试失败了,我们却不应该忽视,它在改变英格兰的国民教会生活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英格兰在1689年的光荣革命中如此坚决走更正教路线,这是因为在之前130年的时间里,清教徒努力工作的结果。圣公会的讲道在1662年之后跟从了清教徒传道的朴素风格,而不是跟从1662年之前一些圣公会人士的理性风格,这也是因为清教徒努力工作的缘故。[49] 雷恩(Christopher Wren)在1666年伦敦大火之后,计划把教会建筑物设计和建造成神话语的讲堂,这也类似地表明,清教徒原则取得了胜利。1662年之后的英格兰教会的许多特征,尽管缺乏清教运动形成年代的那份属灵热诚,但却反映出清教徒对事情优先次序的看法。
   
  第三,清教徒留下了一种积极的事奉模式,这种模式维持了至少三个世纪。例如,19世纪伟大卓有成效的传道人司布真[1834-1892],幼年时由他的祖父詹姆斯司布真培养长大。詹姆斯司布真有超过50年的时间,是担任司坦堡公理会的牧师,对圣经和清教徒作品都有深入认识。司布真在小时候就开始阅读这些清教徒作品,他在纽马基特读书时,他的女管家玛丽金也教导他这些教义。他后来写道:清教运动陷入目前遭人蔑视的光景,但许多具有勇敢的心、坚强意志的人,靠着神的帮助,在多年过后,仍把它接过来。”[50] 关于他自己的事奉,他说:我们相信,自从使徒时代以来,清教徒这个派别比任何其他派别体现了更多的福音真理,我们坚持同一条路线,靠神的帮助,希望在和那像主自己再来一样确实,要再次临到的福音教义复兴中有份。”[51] 他也写道:我向你们传讲的教训,是清教徒的教训,奥古斯丁的教训,保罗的教训,圣灵的教训。”[52]
   
  20
世纪英国也有成功的事奉,是体现了清教徒的优先次序和方法的,很重要的有如钟马田、巴刻、斯托得、卢克斯(R. C. Lucas)和斯蒂尔(Willie Still)的事奉。清教徒的事奉模式仍硕果累累。[53]
   
  第四,清教运动明显影响社会将近300年。19世纪的社会改革运动,是清教运动民主原则体现的结果,英格兰余留的不要教皇的情绪,到了1929年仍在国会中发挥作用,这也是清教徒教导带来的长期结果。今天的英格兰和欧洲其他国家相比,福音信仰相对更具有活力,部分原因在于1559-1662年间清教徒的改革工作 ,这样的说法并非太过夸张。
   
  与此同时,他们并没有成功达到他们为之斗争如此之久的那种归正程度。这是因为他们不能就一个归正教会当有的样式(是主教制、长老制还是独立制)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内部分裂,常常彼此对立。他们也经常被他们政治上的软弱,英格兰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各样变故,特别是他们所处年代各位君主多变的政策打败。
   
  他们也因为对可能达到的归正程度抱有不切实际的盼望而遭遇挫折。亨利巴罗所著的《根据神的话语,对有形教会的准确描述》[54] 读起来令人感动,这不仅是因为它描述的教会生活如此美好,还因为它描述了一个从未存在过,在地上也永远不可能存在的教会。它描绘的是理想的教会,在新约时代不曾出现,对于任何一个时代来说,都是一种不现实的模式。这注定要让人失望。用加尔文的话来说:圣徒保罗说的是,遇上如此让人跌倒的拦阻,是非常困扰、折磨我们的:当我们看不到神的教会如我们所愿,得以如此归正,我们就以为一切都失丧了... ...人不可过分自寻烦恼,而当耐心等候......因为结局总是好的,所以我们当坚持,不可摇动。”[55]
   
  改革缺乏成效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一些清教徒在17世纪20年代开始改变他们的神学思想,倾向剑桥柏拉图学派的理论,一种道德唯理论。他们要抛弃信仰方面的纷争,结果就是他们忽略了清教神学的传统核心,就是基督并祂救赎的工作。他们而是把人指向基督,把祂看作是教导律法的道德师傅,要给人带来道德的纯全。[56]
   
  一些失望的人去到美洲殖民地,为要求得一个新开始。按照他们当中一个人的话说:(在新英格兰)主要造出一个新天新地,并且一并造出新的教会和新的联邦。”[57] 其他在1662年仍在事奉的人,宁可辞职,也不愿意继续留在一个对他们有如此诸多限制的教会里面。
   
  当改革者长期的改革计划并不像他们盼望和祈求的那样取得成功时,他们应当如何面对?
   
  提议其他人在另外一个时代当如何行,这会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做法。然而对于我们一直在研究的清教徒,我们要有四个评价:
   
  1.
我们不应因着他们的挫败感,就低估他们的成就。如果他们没有按其所愿成功改革教会,他们仍坚持,在英格兰,在他们自己的世代传讲福音,努力支持美洲和其它地方的福音外展工作,为将来尽力预备。他们做每一个世代神百姓蒙召当做的事,就是宣讲神的话语。将近2000名牧师在1662年辞职(约占神职人员的20%),这个事实反映出清教徒改革计划的成功,特别是如果我们记得,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敬虔的牧师决定留在英格兰教会内事奉。在1662年之后,大约120,000名平信徒因着不从国教而遭受迫害,也有很多人留在英格兰教会内。
   
  2.
他们希望改革教会,期望却不切实际。教会由一代代新的罪人组成,所以总是需要归正。如果罪人是蒙恩得救,教会也是如此。如果罪人是蒙恩称义,教会也是如此。地上的教会总是有罪的,任何改革的尝试都一定要接受这个事实。有很多警告,在末后的时候,神的教会中会有混乱和谬误,那些末后的日子包括新约圣经的时代,清教徒的时代,以及我们自己这个时代。他们的努力没有如愿,对此他们不应感到惊奇。
    
  3.
那些在1662年辞职的人,他们最后讲道的一个强调主题,就是临到教会神的审判是实在的。柯乐麦(Edmund Calamy)就是这样传讲的:
  
  “
以弗所的教会失去了他们的灯台,这岂不是因为他们失去了起初的爱心吗?我们岂不是失去了我们起初对福音,以及它的命令的爱心吗?他引用殉教士百福百福特(Bradford)的话说:主,是我对福音不知感恩,以致在玛丽女王的时代引入教皇当政;是我在福音之下不结果子,导致国王爱德华六世过早死去。”[58]
   
  威洛克(John Whitlock)教导他的听众:牧师被禁言,这就大声呼呼吁我们在神大能的手下自我谦卑。它命令我们要为自己的罪悔改,我们的罪是神审判的原因。”[59]
   
  任何改革者都要为神对一家教会的审判留下余地,把神的审判看作神美善的福音计划的一部分,不因这些审判而放弃。因为神可能会让真正的传道人不得出声,派来假的传道人,以此审判一家教会。用加尔文的话说:肯定的是,如果情况继续,神必然会降下比在教皇当政之下更糟的混乱,有上千的党派之争。因为那些瞎眼的人,并不像我们今天那样如此极端得罪上帝。”[60] 我们一定要为神审判、纠正的手留下活动的余地。
   
  4.
一些清教徒坚持把圣经看作那规范原则,认为敬虔的做法只限定于圣经命定的做法。我们很难找到辞职离开事奉的圣经先例。在以利亚绝望的时候,神不容许他放弃使神百姓归正的任务,而是再次任命他作进一步的事奉,这事奉要成就神审判和拯救的计划。保罗警告提摩太,福音事奉是困难的,以弗所教会中大多数的教师会反对他,虚假的教训会盛行,他的听众会对纯正的教训越来越不耐烦。然而他没有建议他要放弃,而是挑战他,让他坚持事奉。正如府来(John Flavel)所写的:哦,教会尚未死,不要快快把她埋葬起来。”[61]
   
  现在我们自上而下改革教会的空间更大了,因为通过教会大会,决定权现在分布得更广泛了,这样的工作是有价值的。然而自下而上的改革是更持久,没有这一点,自上而下的改革就不会有效。
  
 结 论

   
    注 解

  
[1]




  
     
   
       
  转载自《古旧福音》
  彼得亚当(Peter Adam)博士, 澳大利亚墨尔本利得理学院(Ridley College),网址:http://www.ridley.edu.au/ 院长。本文是1998年的圣安东尼讲演稿。蒙彼得亚当博士授权翻译发表,在此深表感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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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穆雷,1965196-202页。
[55]
加尔文,1983834页,词句已更新。
[56]
韦利,1962139页。
[57]
约翰斯顿上校,由扎凯引用,1986600页。
[58]
穆雷,196227页。
[59]
穆雷,1962页,197页。
[60]
加尔文,1983969页,词句已更新。
[61]
府来,由托马斯引用,197758页。
  神对1559-1662 年间清教徒的呼召,就是传福音,使不信的人归信,改革教会,用圣经塑造他们的生命。祂对我们的呼召仍是一样的。我们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极多有用和正面的东西,特别是他们通过传讲神的话语,自下而上改革教会的工作。我们可能记得,所有有效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的,过去四百年教会的改革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这一点。我们也当注意,尽管改变看起来总是缓慢发生,但大量的变化可以在100年间发生,从15591662的英格兰教会历史可以看出这一点,18901990年间发生的事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次演讲中,我集中关注的是英格兰教会的改革,但我的评价是适用于任何宗派的改革,甚至那些由不从国教的清教徒成立的宗派的改革。
   
  我所讲的,是以20世纪所理解的演讲形式表现出来的。然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当这种讲演制度一开始设立的时候,讲演并不是一种学术操练,而是挑战人过符合圣经的敬虔生活的方法。请让我向你们说明,清教徒改革教会的工作,不是别的,正是把圣经原则应用到他们当时的教会之中,以此表明,我是实现了设立这种讲演制度的原本意图。
   
  清教徒正确看到,他们的处境是末世教会的处境,后使徒教会的处境,面对不敬虔信仰、背离福音和败坏行为的一切压力。正如保罗鼓励提摩太和提多进行事奉那样,神给清教徒,给我们自己提供了充分的教导,去明白在我们艰难的时世中如何生活和事奉。清教徒自下而上的改革工作,反映了保罗对提摩太和提多的教导。
   
  1.
清教徒印刷圣经和基督教书籍: 提摩太被告知,圣经因使我们相信耶稣基督,而有得救的智慧,他要在讲道和教导的时候使用圣经[提后 3: 15-4: 2,提前4: 13]
   
  2.  
清教徒认识到传讲神话语的传道人所起的关键作用:提多被告知,要把没有办完的事情都办整齐,为教会设立长老,他们当有美好的道德品格,能教导真理,纠正谬误 [1: 5-9]
   
  3.
清教徒提供圣经方面的事奉训练: 保罗敦促提摩太,要训练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传递那保存着福音的使徒教训,保罗既使用教导,也运用榜样来训练人 [提后1: 13, 14 2: 2]
   
  4.
清教徒发明出一种新式的讲道,努力寻找一种有效的沟通方法:保罗敦促提摩太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教导人,以教导为念 [提前4: 13,提后4: 2]
   
  5.
清教徒为牧师提供支持和在职培训:保罗在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就是这样做的,他也呼吁人支持他自己的事奉[提后4: 9-22]
   
  6.
清教徒也创造了事奉的新模式和新机会: 保罗鼓励提摩太留心新机会,做事奉的工作[提后4: 5, 9]
   
  7.
清教徒拥有委身和训练有素的平信徒: 保罗对提多说,要鼓励教会成员彼此教导 [2]
   
  8.
清教徒提倡日常生活的敬虔: 提多也要教导不同的人应该如何过敬虔的生活,如何尊荣基督的教训[2, 3]
   
  9.
清教徒认识到在神的拯救计划中,福音与教会的中心地位:保罗教导信徒当如何活在教会中[提前3: 15]
   
  10.
清教徒为教会的缘故委身于祷告和受苦: 保罗教导提摩太和提多怎样改革他们当时的教会,号召他们与他一道为福音受苦 [提后1, 2]
  
  11.
清教徒促进福音外展: 保罗教导提摩太要作传道的功夫,他的目标是福音可以被完全传开,万民都可以听到福音 [提后4: 5, 17]
   
  12.
清教徒制订了为将来作计划的策略: 保罗鼓励提摩太和提多为将来接下来各个世代的事奉作计划[提后2: 2,多1: 5- 9]
     
  我不是建议,我们应该模仿清教徒,采纳一种古风的事奉风格。他们是当时符合圣经的极端分子,我们也应该成为我们这个时候符合圣经的极端分子。我也没有落入信靠方法论的20世纪圈套,宣称说清教徒所做取得成功的,如果我们也同样行,我们也会取得成功。我们从清教徒尝试改革教会这件事应当领受到的,就是得到鼓励,只要他们的榜样是反映出神话语的教导,我们就当学习这榜样,以及我们应当得到鼓励,看到在神为21世纪的世界制订的伟大福音计划中,我们的地位和角色,使得因耶稣的名,万膝都要跪拜,万口都称耶稣基督是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让我敦促你们找到自己在神计划中的位置,作传道的功夫,建立和改革教会,传讲基督,并祂作为神的儿子,祂教会的头,我们的救主,祂一切的荣耀。
 
英格兰教会仍保留着传讲神的道,事奉和圣礼,所以仍是神的教会。
尽管犹太人犯罪,彼得和其他使徒仍把他们当作神的百姓。
尽管神的百姓已经容许败坏进入了神圣之事当中,尽管神百姓的领袖对祂满怀敌意,基督却没有使自己和祂当时的教会分开。
时候未到就作审判,这是错的。把山羊和绵羊分开的时候,是在基督再来的时候,不是在这之前。
教会就像一位不顺服的妻子,但仍是一位妻子,没有因着无神论或拜偶像,离弃她的丈夫。
  我们不可认为,清教运动主要的特征,是体现在它的牧师方面。清教徒事奉取得成功的一个标志,就是它吸引了来自社会每一个方面如此多平信徒的支持。民事长官和贵族经常出现在先知讲道的集会上,那些为了在教会中设立讲师而奉献金钱的人,既包括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包括连自己姓名也不会写的人。当格林达尔大主教暂停克里波门圣吉尔斯教堂一位广受欢迎的讲师行使职务时,六十名妇女来到他家,向他提出抗议;他要求她们派她们丈夫中的五六个人来。平信徒反对礼服的力度,就像牧师一样强烈。马维(Andrew Marvell 反对(敬拜)有如此多的屈膝和跪拜,一个练习不足的人,需要既取悦一位舞蹈大师,也需要取悦一位记录官,他抱怨:这些事情对于英格兰的更正教徒来说很是怪异,他们很自然就喜爱一种朴素的方式,在神圣的事情方面尤为如此。”[37]
    
  当清教运动在1590年丧失政治势力之后,改革国家的尝试就转为改革家庭、城镇、教区和个人的努力,人把这努力称为清教徒信仰体验伟大时代的降临[38]论述信仰体验的书籍,基督徒传记,记载每日敬虔的日志,对社会和个人道德问题,以及基督徒人生的论述就出现了。在改革教会和国家方面相对不成功,导致人把精力集中在个人和社区的改革上。清教运动既为改革教会,也为个人和社区的改变制订了计划。
   
  在伦敦,在乡间,人们对清教徒的事奉都慷慨相助,当然,这一点最终的表现,就在于国会的更正教色彩越来越强烈,这导致了那人称为共和政体的清教徒革命。平信徒参与的清教运动反对君主和主教制度这些对抗清教徒的政策,政治革命既表明了清教运动的力量,也表明了他们改革计划取得了成效。
   
  8.
日常生活的敬虔
   
  人们再次学习圣经,这就让人发展出归正的教会生活和敬虔模式。清教徒需要这样做,为的是找到那符合圣经的模式,发展出为世上普通平信徒树立的敬虔榜样。
   
  约翰多德(John Dod)在1603年发表了他所著的《十诫简明注释》。巴克斯特在他的《基督徒指引》中列出了最完全的榜样,这本书分成四部分:基督徒伦理学[或作个人责任],基督徒经济学[或作家庭责任],基督徒教会学[或作教会责任],基督徒政治学[或作对我们的掌权者和邻舍当尽的责任]。在这本书中,巴克斯特继承了以阿奎那的《系统神学》为代表的中世纪系统伦理学传统,按情形,就是具体例子来阐述论题。他阐述像这样的情形:守贞洁或独身的誓言是否可以打破,在何种情形下可以打破奸淫罪解除了婚姻吗?一个人可以经常或两次接受按立吗?按规定,在诵读福音书时起立,这合法吗?医生的责任我可以接收另外一人当给,但不情愿给的物吗?什么时候诉诸法律才合法?成为密友,当需要具有什么资格?在活着的时候奉献财产好,还是死的时候奉献好?”[39]这些是健康的决疑法,他使用圣经的智慧和坦诚处理这些情形,与普通基督徒日常生活的问题联系起来。这些新的敬虔模式是教会和国家改革的一种重要方面。
   
  对于伊丽莎白当政期间,教会把人革出教会的权力主要用在人反对教会法庭的琐碎冒犯上的这种做法,清教徒也表示反对。他们要求地方教会拥有有效的纪律惩治权力,尝试藉着教职人员和地方教会长老的会议,用不同的非正式方式,建立起这种纪律惩治机制。
   
  9.
福音与教会
   
  清教徒知道,福音要生出教会,也要使教会归正。初期的清教徒并没有受到后期更正教运动个人主义的影响,他们明白,福音在地上完全的果效,不是个人的归信,而是教会的形成,正如巴克斯特所写的:我们必须监督的,是神的教会,这教会主要是高举神的道,是被圣灵归为圣,是基督奥秘的身体。”[40]
   
  他们也发展出一套他们所期望的,清楚的教会模式。尽管他们本身对圣经关于教会治理的要求,是主教制、长老会制度、还是独立派制度有不同意见,但对于归正教会的形态,他们仍是认同的。亨利巴罗在他于1589年所著的《对有形教会的准确描述》中勾画了这种形态。
   
  他的教会观,在我们看来可能是高派的:教会不仅仅是人的机构,不仅仅是为单个基督徒所作的有用供应。
   
  “
正如只有一神,就是众人的父,一主,万人的主,圣灵只有一个:同样只有一个真理,一信,一个救恩,一个教会,蒙召有一个盼望,在一个认信中联在一起,受一个规矩的引导,就是至高神的道......它由一群忠心圣洁的人组成,这些人奉他们唯一的君王、祭司和先知耶稣基督的名聚集,正确敬拜祂......以和平和无伪的爱彼此联络,保守所信真道的合一.....它被称为一座城,家,圣殿,永在的神的山......它要显为至为美好,是的,至为奇妙,连想起那时要享受如此蒙福的与神相交,都让人至为心荡神移,看到它时就更是如此了......在这教会中,真理得到纯正教导,确实持守:在当中有神的约、圣礼、应许、恩典、荣耀、同在与敬拜。”[41]
    
  然而教会总是需要归正。当时的选择是离开英格兰教会,或者留下,对它进行改革。独立派和公理会最经常发出离开的呼吁,而长老会和主教制的清教徒则委身留下,对它进行改革。
   
  例如,卡特赖特是这样回应那些说教会如此败坏,真信徒应当离开的人的,雷克(Peter Lake)把他的论证概述如下:
   
  1)
教会必然是混杂的,正如它是由恩典与罪混杂的人组成的一样。对纯全教会的追求注定是要失败的。
  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是使用神的话语,通过学习、教导和应用圣经进行的改革。圣经不仅提供了一个归正教会的模式,本身也提供了如何改革教会的方法。清教徒是如何使用神的话语,自下而上改革教会的?他们的改革计划包含有什么要素?
   
  1.
圣经和基督教书籍
  
  这是一个圣经翻译成英文,印刷和出版事业发展的年代。除了16世纪30年代丁道尔(Tyndale 和科弗代尔(Coverdale)的圣经译本之外,在日内瓦的英国难民还在1560年完成了《日内瓦圣经》,这本圣经包括通篇的注释说明。从1578年开始的五年间,英格兰印行了不下16个版本的《日内瓦圣经》,其中一些版本包括了清教徒修订过的《公祷书》。[17]甚至连1568年发表的《主教圣经》 Bishops' Bible),也包括有更正教的注释,尽管语气措辞不及《日内瓦圣经》强烈。《钦定版圣经》源于1604年的汉普顿御前会议,是清教徒雷诺斯(John Reynolds 提出建议的结果。正如希尔(Christopher Hill)所言,英格兰发展出一种圣经文化: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格兰,英文圣经成了一种制度是君王权力,英格兰保持更正教性质的独立性的基础,是道德和社会等级的教科书。”[18]
   
  除了大部分带有解释注释的圣经以外,清教徒文学还包括讲道稿[如薛伯斯(Richard Sibbes)的《压伤的芦苇,将残的灯火》],传记[约翰福克斯的《殉道录》],对道德和社会问题的讨论著作[巴克斯特的《基督徒指引》],以及实践神学和教牧神学作品[巴克斯特的《新牧人,波金斯(William Perkins)的《作先知讲道的艺术》]。用豪乐(Haller)的话来说:到了1640年,在民众之间流传的书籍数量已经增加和积累,超过英格兰从前所知的任何程度,这些资料庞大的部分,是出自清教徒传道人的手笔和思想。”[19] 这说明存在着一个在书籍制作、发行,确保人得到充分教育,以致他们能读懂这些作品方面的庞大教育计划。他们善用当时的新技术,就是印刷机,继续改革的过程。
   
  2.
传讲神话语的传道人
   
  清教徒其中一个最伟大的成就,就是他们培养出大量传讲神话语的传道人。他们正确认识到,为了改革教会,使国家得以归正,他们需要大批得到很好装备的传道人。用巴克斯特的话来说:所有教会的兴衰都是伴随着事奉的兴衰,(不是在财富或世上盛名方面,)而是在执行他们工作的知识、热心和能力方面的兴衰。”[20] 清教徒知道,他们需要高质量的牧师来传讲福音,按照圣经教导敬虔,使教会增长。
  
  波金斯写道:神用来挽回堕落之后罪人的方法,就是通过悔改,兴起他,让他进入一种更好的光景... ...成就这大工所用的工具,就是... ... 神的工人,合法蒙呼召,由祂的教会差派,去尽如此这伟大责任的牧师。”[21] 亨利巴罗(Henry Barrow)所著的《对有形教会的准确描述》,包括了按立事奉的这种模式:它们的教师一定要是善于教导的人,能按正意分解神的道,传达纯正和全备的教义... ...他一定要在圣经方面大有能力,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仔细传讲祂的教训,纯净、纯正和清楚,不用诡异的方法,不造作,而是使之能造就头脑最简单的人... ...在基督话语有益身心的青草地上喂养祂的羊... ...他一定要用神话语那属天和牧养的杖,引导和保守这些羊......分辨出他们的疾病,就医治他们... ...让教会可以因神带来的加增而加增,成长,归于教会的头,就是耶稣基督。”[22]
  
  使民众、教会和国家归正的计划,取决于培养胜任的神话语的工人。这事奉也要求要有愿意回应神话语的民众。用理查德罗杰斯(Richard Rogers)的话来说:神已经命定使用传讲祂的道,以此完全祂选民的信心... ...首先,他们被洁净,脱离信仰和行事为人方面的错误和黑暗......在对真理的认识上变得更纯正......这是藉此使他们稳固立定在敬虔道路上的方法。”[23]清教徒传道人兴旺,因为清教徒听众愿意领受神的道。
  
  3.
圣经方面的事奉训练
   
  清教徒为牧师提供圣经学习及有效的训练。这种训练分两部分:将来作传道人的人在他们的地方教会接受训练,以及在大学接受的学术训练。
   
  清教徒正确认识到,对传道人产生塑造性影响的,就是在基督里养育他们,为他们提供早期事奉机会的事奉。这种训练是在家庭生活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的,家庭可以让人在敬虔方面相互鼓励,对在教会听到的讲道进行讨论。许多清教徒神职人员也在他们的地方教会训练年轻传道人,给他们机会,在本地牧师的聚会中作尝试性的讲道。
   
  清教徒也使用那些属于人文传统一部分的新式教育,对它们进行修改,在大学里训练牧师。除了其他学院提供的培训,清教徒还在剑桥大学成立了两所新学院:1584年成立的以马内利学院,以及1596年成立的西德尼苏塞克斯学院。两所学院都是为供应传道人而建立的。这些传道人成了在社会各阶层传播清教思想的主要力量。当伊丽莎白女王问麦梅爵士为何要成立以马内利学院是,他说道:我种下了一粒橡子,当它变成一棵橡树,只有神才知道这结出的果子是什么。”[24]
   
  那些在剑桥大学接受培训的人,也能在各个地方教会听到优秀的传道人,比如在圣三一教堂的薛伯斯,在圣安德烈教堂的波金斯讲道。
   
  4.
新式的讲道
   
  他们发明了一种新式的讲道,把神的话语带给他们那个世代的人。他们用母语讲道,他们的讲道反映出中世纪户外讲道那种更受大众欢迎、更吸引人的特点,喇提美尔(Latimer)曾使用户外讲道,如此有效地为宗教改革助一臂之力。他们发明出一种新式讲道,一种新的宣讲,既实际,又充满激情;实际,是因为他们教导该信什么,该如何行,充满激情,因为他们通过情感,诉诸于人的想象。他们对圣经研究细致,与此对应的,是他们对人考察细致,在信与不信的挣扎方面尤为体察入微。在传道时,他们是灵魂的医生”[25]。他们清晰的散文风格和许多传道人的无知,以及像兰斯洛特安德鲁斯(Lancelot Andrews 和约翰多恩(John Donne)那种人的学究式的繁复形成对比。[26] 
  
  波金斯为我们提供了清教徒讲道的脉络:
   
  “
讲道涉及:
   
    1.
按照圣经正典,清晰读出经文。
  这是用神的话语进行改革的工作。它不仅仅是尝试重新组织教会生活,使之满足清教徒的偏好;信仰是一种公众的责任,而并非个人的意见,清教徒明白,归正的教会能最好服事于教会、国家和人民的福祉,荣耀上帝。[16]
  科林森写道,伊丽莎白时代的清教徒组织起来确保改革整个教会,用公众权力的手段... ...完成在英格兰的宗教改革。”[13] 我们首先来看这种自下而上改革的尝试。
   
  “
自下而上改革的成功,取决于国王或女王采取的政策,是否有可能影响这些政策,大主教和主教对改革的态度,以及国会的权力和议员构成情况。
   
  16
世纪60年代的问题是牧师的服装问题。一些清教徒反对方帽和白色法衣,因为他们认为,这些让人想起教皇党人的服装。伊丽莎白女王定意要保留这些服装,格林达尔大主教不喜欢这些服装,但采纳了一种坚持使用这些服装的笼统规定,因为这问题并不重要,在这些事情上,最好还是遵守合法的权柄。方帽和白色法衣继续普遍得以保留。
   
  16
世纪70年代的问题是教会治理问题。卡特赖特(Cartwright)倡导由地方教会设立会议拥有治理权力的长老会制度。这种制度没有为主教、民事长官治理教会留下余地。尽管这观念在17世纪40年代结出果子,但在当时却得不到推行。这些观念的果效果,就是把清教徒分成了坚持长老会治理,以及希望,或者接受保留主教的两种人。尽管清教徒并没有赢得任何政治上的胜利,他们结果还是坚持事奉,并取得增长。一些强有力的平信徒领袖和同情他们的主教保护他们,成功削弱了伊丽莎白女王反对他们带来的影响。从16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格林达尔大主教,以及如莱斯特伯爵和麦梅爵士(Sir Walter Mildmay)这样的平信徒领袖去世,这种保护就消失了。[14] 尽管在伊丽莎白执政结束时,清教徒在下议院占有大多数席位,但他们仍没有却得大的政治影响力。
  
  1603
年英王詹姆士执政时,清教徒希望他们的奋斗目标可以取得某种进展,他们在汉普顿御前会议呈交的《千人奏书》中提出温和的改革主张。他们失败了,原因并不是国王反对清教徒的神学,而是因为他不愿容忍任何的不同意见。服从教会的规矩,这是关乎公民服从的问题,而国王不容许在国民生活的任何领域存在着公民的不服从。清教徒认为敬拜的内容和教会治理是信仰问题。对国王来说,这些是政治服从的问题,所以他不容许有任何背叛的苗头。
  
  从现在开始,清教徒分成了两种人,一些人认为这些引起争议的敬拜礼仪和教会治理问题是至关重要,任何妥协都不可接受,另外一些人认为,这些事情不是基要,某种妥协是可以接受,甚至是策略性的。一些与英格兰教会分离的独立派人士,在1620年前往美洲,不愿屈服于一个非完全归正教会的压力。那些留下来的人,在教会治理应该是改革宗主教制,长老制还是独立制的问题上,也分成好几种。他们也落在由劳德(Laud)大主教带领,不断加增的反清教压力之下。一方面是劳德的逼迫,另一方面是更极端的清教徒诉求,使得像威廉斯和乌雪这样的圣公会人士越来越难维持和促进持清教运动思想的圣公会运动。
  
  随着英王查尔斯在1649年遭处决,属于独立派的清教徒在政治上得势,而长老会和坚持主教制的清教徒则失去了一切影响力。从表面上看,清教徒改革运动取得胜利,促成了共和政体。如果它取得长期成功,英格兰的教会就会变成清教徒的教会了。它没有取得成功。在政治方面,它不可能取得成功,因为尽管废除了君主制,取而代之的却并不能令人满意。国会显然不具有代表性,另外一种选择,就是克伦威尔王朝,这并不可行。这也是一场代价高昂的胜利,这就是说,得胜的,只是独立派的清教徒,而不是长老会和主教制的清教徒。清教运动的成功也给它的失败播下了种子,因为它把政治清教徒招聚起来,这些人热衷革命和民主的政治活动,却不委身于和福音有关的重要优先事项。[15]
  
  尽管长老会清教徒在让查尔斯二世于1661年复辟这件事上发挥了很大作用,他对他们的教会政体和神学却不报好感,1662年,英格兰教会中那些拒绝服从新规定的清教徒牧师,辞职离开他们的事奉。再一次,国王定意在人在政治上顺服,使用敬拜礼仪方面顺服,以此作为对人的考验。之前清教徒分裂,现在则被征服。独立派去了美洲,或者随着共和政体的沦落而名誉受损。坚持立场的长老会人士在1662辞职,那些留在英格兰教会内的清教徒,因着他们与其他清教徒的来往而遭人怀疑,因被指责为妥协而心灰意冷。
   
  大多数人认为,清教徒尝试用政治手段改革的努力失败,原因部分在于清教运动内部的分歧,部分在于它政治方面的无能,部分在于君王、国会和人民之间权力斗争的历史偶然因素。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概括了从1559年到1662自上而下改革教会的努力,在当中,清教徒尝试使用公众权力,君王和国会来实现他们的改革计划。当然,早在1582年,布饶恩(Robert Browne)已经提倡不再有任何拖延的改革。他身为坚持教会独立于世俗权力之外,教会生活采用独立派模式的清教徒,为此著书立说。他坚持采取自下而上的改革,反对自上而下的改革。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并不成功,对于自下而上的改革,我们又可以作出何等评价呢?
  

  
自上而下的改革
  威廉富勒(William Fuller)在他所著的《至女王书》中,抱怨女王伊丽莎白把神命令于你的,听、信、存在心里都如此不足,遵守得如此无力冰冷,以致因陛下的缘故,神只得到一半尊荣,祂的教会只得到一半归正和建立,祂的百姓得到一半教导与安慰。”[1]他所抱怨的,是教会只得到一半归正,在这教会中,改革进行,只是一半向前,后退却超过一半。”[2] 清教徒改革教会的大计持续了一百年。一些人放弃了这努力,在美洲殖民地建立新的教会;许多人在1662年宁可辞职,也不愿意在对他们作出无理要求,如此抗拒改革的教会内继续事奉。
   
  本演讲的主题就是教会改革。我们要概述清教徒通过政治作为,以及通过传道改革教会的努力。我们要指出,在任何时代希望洁净教会的人,他们遇到的极大难题;我们怎样才能最好达致改革?改革蹒跚行进,只是一半向前,或者看起来是后退的时候,我们应当怎么办?这是活在一个混杂教会中遇到的问题,那些反对使用神的道改革教会的人看来有权有势,不敬虔的生活和侍奉模式看来不断增强。1559年到1662年间的清教徒面临的两难局面,是每一个世代要改革教会的人也在面对的,20世纪末的人更是如此。
   
  那些受到敬虔热心、基督的荣耀、顺服神话语所激励的清教徒,肯定是委身要改革国教。他们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归正,不仅仅是地方教会的归正。他们的目标是是改革英格兰的国家教会,那约翰福克斯(John Foxe 称为不管是一起聚集,还是分散在英格兰全境的基督教会的真正成员和忠心会众”[3]的团体。用1572年《至国会忠告》的话说,他们所抱怨的,就是在英格兰,我们离拥有一个按神话语的命令,正确改革的教会相距如此遥远,甚至还没有达到这样的教会的外面。” [本演讲中教会这个词通常指宗派]
   
  我讲清教徒的时候,是指那些主要关注信仰,委身改革宗神学和教会改革的人,而不管他们偏向的教会治理体系是归正的主教制,长老会,或者还是公理会。
   
  我认识到,至少有两种论述清教运动的人认同一种理论,就是清教徒不可能是英国圣公会人士,圣公会人士也不可能是清教徒。一些不从国教者采纳这种立场,因为他们要强调英国圣公会运动和清教运动之间的鸿沟,表明真正的清教运动是建基在英国圣公会运动之外的。[4]一些圣公会作家采纳这种立场,因为他们要强调,清教运动在主流圣公会运动中并无立足之地。[5]
   
  然而科林森(Patrick Collinson)指出,清教运动是圣公会运动的一部分:我们现代的观念认为,圣公会运动通常是排斥清教运动... ...这是对我们那部分信仰历史的扭曲,”[6] 迪肯斯(A. G. Dickens)宣称,按我们理解的清教运动,从来并不局限归于不从国教者;它是圣公会教会起源的一个强有力元素,它藉着这教会,在国民生活和国民观念赢得它持久的地位。”[7]
   
  持清教运动思想的圣公会人士中,其领袖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格林达尔(Grindal),他努力捍卫清教徒的做法,对抗伊丽莎白女王的攻击;约克大主教威廉斯,《圣餐桌 - 名义与实质》一书的作者,坚决捍卫在主餐方面的改革宗的神学与实践;阿尔马大主教乌雪(Ussher)和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一道,倡导归正模式的初始主教制(Primitive Episcopacy)。[8] 艾金森(Nigel Atkinson)表明,胡克(Richard Hooker)这位英国圣公会运动的伟大建筑师,显然是信守改革宗传统,在神学方面比一些批评他的清教徒更接近加尔文。[9] 甚至在共和政体年代,300名圣公会清教徒 [一位当代作家把他们称为福音派人士”] 固定在牛津聚会,进行圣公会形式的敬拜。[10] 我们不应当低估在1662年离开英格兰教会中的一些人的圣公会精神。埃塞克斯郡的司坦堡教区牧师哈弗斯(Henry Havers)就是一位这样的人;与他一道脱离教会的人仍使用1735年版的《公祷书》。[11] 扎尔(Paul Zahl 指出,英格兰的宗教改革从1520 年到1690年持续了170年,产生出一家更正教的改革宗教会,一个更正教的改革宗国教。”[12]
   
  很重要的是,我们应当看到清教徒有两种改革方法,一种我们可以形容为自上而下的改革,另外一种则是自下而上的改革。自上而下的改革就是尝试通过公众权力,通过向女王、国王或国会呼吁,通过政治影响力和立法来改变教会。自下而上的改革就是印刷圣经和其他书籍,培养有能力的牧师,获得教区任命,建立归正的聚会和社区,设立牧师会议促进改革运动。一种是在教会治理处于国家控制之下的年代,通过政治影响力进行改革。另外一种是在普通人在社会获得更大影响力,民主力量不断增强的年代,依靠神的话语进行改革,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草根改革。首先我们要简单纵览自上而下的改革,然后更详细来看自下而上的改革。
  

约翰欧文: 危险的狂热人士

 
  
约翰欧文
  

  “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7
      
  在每一次的教会大复兴运动中,包括宗教改革运动,都有危险性的狂热人士出现,带来教会困扰。有些说他们有一个灵,他们称之为「内在的亮光」。这新的灵宣称能作出圣灵应许要成就的事工。但这灵用他们内在的感受去引领人,而不是用上帝的话语来引导。这「亮光」究竟是否就是圣灵呢?假如他们说这就是圣灵,但很容易看出来他们的作为却与上帝的话语背道而驰,并破坏圣灵的本性与本质。假如他们说不是圣灵,那么是什么灵?那就只有是敌基督的灵了。有人否定圣灵的神性和位格,误解圣灵的工作。许多人反对和拒绝接受圣灵在世上的工作。   但如果圣灵的工作是美好圣洁和对人大有益处的,为何会被蔑视?人对圣灵的蔑视,是蔑视圣灵真正的工作或蔑视不是圣灵的工作呢?如果那些不是圣灵所应许的恩典作为,而是虚空狂热的宗教兴奋行为和所谓「特殊启示」,那么基督徒的责任是拒绝它,并指出它是从人们的愚蠢想象出来的;这样作并没有蔑视圣灵和祂真正的工作。狂热人士会说,他们所真正嘲笑的不是圣灵的工作﹐而是人的傲慢。假如是这样,为什么他们藐视那些已接受了圣灵——基督所赐的圣灵——的基督徒?      
  起初上帝启示祂是唯一的真神,除祂以外没有别的神。真正的基督教会相信这真理。不信基督的人相信有许多神,所以他们落在拜偶像中。上帝差派祂的儿子道成肉身。基督既道成肉身﹐信心的考验就是看是否接受祂和顺服祂。拒绝接受基督的人被上帝所拒绝(约八24)。上帝现在要我们相信基督作为教会唯一的根基磐石,呼召我们这样承认信靠祂(太十六18,19)。我们要认识祂,敬拜祂,正如我们敬拜天父一样(林前三11;约五23)。
     所有基督要作的,现在交托给圣灵去作(约十六7-11)。上帝的旨意是圣灵在教会中被高举,教会不能漠视祂,正如施洗约翰在以弗所的门徒一样(徒十九2)。因此,蔑视圣灵位格与祂的工作,其邪恶程度有如前人拜偶像和犹太人拒绝接受基督一样。上帝没有赐下另外一位,也没有其它救赎之路。

  
  (选自约翰欧文《圣灵论》)

长老宗 Presbyterianism

  是指一种由长老(presbyters)管理教会(Church Government的模式和一组圣经教义。近代之长老宗源自更正教的改教运动,特别是指加尔文(Calvin在日内瓦推行的那一种。长老宗教义和秩序的统一,可见于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加尔文认为,我们若真要为教会的秩序及信仰建立原则,就一定要由圣经开始。在《要义》一书中,教会教义与秩序的关键都是在神的主权(Sovereignty of God,日后发展的长老宗和改革宗都没有背离此原则。

  长老宗教义的特性在十六世纪的改革宗信条中表明出来,但长老宗教会却采用了韦斯敏斯德议会(16439)通过的信条和信仰问答。所有这些改革宗信条(Confessions of Faith都认为,神的荣耀是人被造的最高目标,故此一切生命都是靠祂得以存活。在罪中的人对神有亏欠,也与神为仇;救赎与创造一样都是神的工作(罗十一36),神的救赎是来自祂拣选的爱,藉着神赐下祂永恒的儿子而完成。祂的儿子是以完全的顺服来为神拣选的人成就救恩,藉着代表世人死在十字架上来赎罪,因而使世人得到永远的生命。圣灵是由主基督的宝座差派出来,把救恩给予蒙父神拣选的人,使他们重生,能投进白白赐给他们的基督的怀里,并且还赐下使他们可以持守信仰的恩典。人的选择自然会产生永恒的后果,但罪人能选择基督,皆因基督先拣选了他们。

  长老宗认为这些教义都是圣经的教义,并且指出使徒保罗曾怎样答辩反对此教义的人(罗九1419)。他们因此坚持自己是承接着使徒的教训,在教会历史上从来没有违背过。

  同样地,长老宗尝试重建圣经的教会管治规律。耶稣基督被父神提升为万物的主,因此也是教会惟一的君王,是神与人之间惟一的中保。祂是藉着圣道与圣灵来管理祂的教会,但祂亦在教会设立管治的制度,其原则在祂的圣道中表明出来,祂应许要与教会同在,作为国度的钥匙。教会中一切圣职都是祂指派的,祂呼召亦装备一切担任圣职的人,事奉(Ministry教会。教会选派圣职人员,但不能赐下权柄,只能承认基督的权柄和呼召。教会的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圣经的模式。倘若有些地方是圣经没有明言的,教会就必须遵守圣经一般的原则∶凡事都必须“端正和守规矩”,使主得荣耀,叫众圣徒得益处,并对世界作美好的见证。教会要蒙福,她的管治制度就必须符合圣经的模式。长老宗信徒承认,忠于圣经是有许多种程度的,他们是如此,其他教会也没有不同,改革宗教会必须不断革新。

  基督藉祂的道及圣灵为教会立下规矩,要求她所有的权柄,都必须用在服事人及宣告真理上;教会圣职人员或议会,没有权柄发出新的信仰及敬拜守则,只能执行主所交托的圣道。

  最后审判永远只是基督的事情,祂并没有把审判权交给国度的职事(约十八36);一切教会的权柄都必须是全然道德及属灵的。教会圣职人员亦不应有民事的裁决权,因此他们不应施行民事刑罚,亦不应寻求民事权柄来执行自己的裁决。他们承认政府的权力是神授予的(罗十三17;彼前二1317),要支持并为之祷告,使政府能有效地保持和平。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长老宗的教会礼仪反映出救恩是有它的群体性和个别性。教会不是先由一些具备独特恩赐施行圣礼的教士所组成,她乃是由圣徒及他们的儿女组成的一个立约群体,为基督所召,受圣灵的装备,为要彼此服事,一起敬拜,接受造就,为主作见证。每一会员与圣职人员所得的恩赐,没有种类的不同,只有程度的分别。

  为教会选派供奉圣职的,就是神话语的执事,或说是教导的长老;另外一些有管理恩赐的,就叫做管理长老。因为圣灵所赐予使徒的、建立教会基础的权柄,已经没有延续下去,一切长老都只能在对等地位上执行管治权(新约中“主教”与“长老”是同义的)。长老宗承认管治长老的地位,全因为他们认为教导与管理,是两种不同的恩赐(提前五17;罗十二8;林前十二28),以及旧约中神交付长老的管治权(民十一1617),延伸到新约去(徒十一30;参太十三52,二十三34)。

  长老共同管理地方议会、区域议会和总议会,这种把议会分作地方、区域和总议会的做法,是表明教会有大公性、地区性和本地性。每一议会关注的重心,应由其管辖的范围所定规。基督赐下管理恩赐给全教会,他们可以按着众信徒所认定的议会来行使恩赐。
  执事的恩赐是服事多于属灵的管治,就如照顾圣徒当中的贫穷人,并且在神容许的机会下,服事整个世界。保罗书信虽然把管治教会的权柄完全限囿于男执事(另参女人讲道,Preaching, Woman),女人在慈惠工作的责任,倒是相当清楚的。不过有些长老宗教会亦会按立女执事(罗十六1;提前三11)。
  
 (选自《当代神学词典》)

美国改革宗长老会 治会章程

美国改革宗长老会  治会章程
BOOK OF CHURCH ORDER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第六版﹐2001年修订;中文选译)

PREFACE

I.教会之君王与元首

The King and Head of the Church

    教会之君王与元首是耶稣基督﹕政权必担在祂肩头上﹐祂的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祂必坐在戴维的宝座上﹐治理祂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6-7)﹔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由父赐给祂﹐父使祂从死里复活﹐叫祂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以弗所书1﹕20-23)﹔祂远升诸天之上﹐充满万有时﹐从父得各样恩赐赏给教会﹐赐各样所需之职份﹐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以弗所书4﹕10-13)。

    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唯一的祭司﹐先知﹐君王﹐救主﹐教会的元首﹔在祂里面﹐因着祂的尊贵﹐已含祂教会里所有的职份(offices)。《圣经》以这些职份的名称称祂﹕主是使徒﹐教师﹐牧者﹐传道者﹐监督﹐及锡安唯一的颁布律法者。

    主本有威严﹔祂从祂荣耀的宝座﹐藉祂的话与祂的灵﹐透过人的职事(ministry)治理与教导祂的教会。因此主用此法行使祂的权柄﹐执行祂的律法﹐叫祂的国度得以造就和建立。

    主是君王﹐祂赐晓喻(oracles)﹐典章(ordinances)﹐及职员(officers)给祂的教会﹐藉此奠定祂的教义(doctrine)﹐治会(government)﹐管教(discipline)与敬拜(worship)之体系﹔这些都是在《圣经》里清楚订下﹐或可从之合理推论而得。主吩咐在这些事上不可加添或删除。

    自从耶稣基督升天之后﹐祂藉祂的话和祂的灵与教会同在﹔祂所有职事(offices)带给人的好处﹐都由圣灵有效地施行赐予。

II.前提原则

Preliminary Principles

    美国改革宗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兹申述建立在神的话上﹐合乎神的话之治会制度(form of government)﹔因此重申下列引导我们的治会计划的伟大原则﹕
    1.唯独神是良心之主(God alone is the Lord of the conscience)。因此﹐神使人自由﹐不必服从 (甲)任何违背神的话﹐或(乙)在信仰与敬拜之事上不被神的话管制的﹐人为的教导与命令。因此﹐在一切宗教信仰的事上﹐全人类都有个人判断的权利(rights of private judgment)﹐此权利不可夺取。政权在有关宗教的宪法上﹐只可平等保护所有宗教信仰。
    2.基于上述原则﹐每一间基督教教会﹐或任何基督教联会(association)或总会(union)﹐皆有权宣布自己接受会友之条件﹐牧师传道及会友之资格﹐及整个基督所订的治理会制度。不过﹐教会在使用此权利时﹐可能因订下相交(communion, 指领圣餐)的条件太松散或太严紧而出错﹔不过﹐就算如此﹐它并没有仿碍他人之自由和权利﹐只是误用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而已。
    3.我们配称颂的救主﹐为着造就有形的教会——即祂的身体﹐已指定一些信徒受职(appointed officers)宣讲福音﹐施行圣礼﹔并指定一些信徒受职执行纪律﹐为了保存真理并谨守我们应履行的义务。教会的这些职员(officers﹐译者注﹕即长老与执事)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全体教会﹐都有义务惩戒或开除持错误信仰或犯罪伤害教会名声(the scandalous)者﹔在这些事上必须遵循神的话里的规矩。
    4.真理是敬虔之根基(Godliness is founded on truth)。真理之考验之一﹐在乎它能否促进圣洁的生活。按照我们救主的吩咐﹕“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20)。将真理与谬误当作同等对待﹐是极其邪恶荒谬的想法。同时﹐信仰与实践﹐真理与义务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不然的话﹐认识真理与谨守真理就没有意义了。
    5.基于上述原则﹐教会必须有效地作出安排﹐使所有获准作教师者都持纯正的信仰。不过在一些真理与形式(truths and forms)上﹐不同的敬虔﹐谨守真理的信徒可能持不同的意见。在这些事上﹐不论基督徒个人活团体﹐都必须彼此包容。
    6.教会职员的性格﹐资格与权力﹐并他们就职(investiture)的正常方法﹐都在《圣经》说明。不过﹐在任何团体(society)里﹐选举职员以执行其权力的权利(the power to elect persons to the exercise of authority)﹐乃在于该团体之全体成员。
    7.《圣经》是信仰与实践之唯一准则﹔因此一切教会的权力(church power)﹐不论是全体或透过代表所执行之﹐都是传道(ministerial)与宣讲性质(declaractive)的。任何教会治会团体(judicatory)都无权制立法约束良心(to bind the conscience)。教会的法庭(church courts)都可能因人的软弱而犯错﹔不过﹐虽然这责任落在有误的人们身上﹐教会仍有责任持守《圣经》的法律。
    8.教会的管教﹐都以道德与灵命之事为宗旨(purely moral or spiritual in its object)﹐并无任何政权上之果效(civil effects)。因此在任何事上不能强迫﹐只能以自身之公义﹐公正大众之认可(the approbataion of an impartial public)﹐及靠教会伟大元首之慈容与赐福来执行。
    若谨守上述之《圣经》原则﹐教会的治理与管教必严谨﹐充满活力﹐以教牧慎思与基督之爱施行之﹔这必促进教会之荣耀与幸福。

III.本会章程之定义

    美国改革宗长老会(PCA)之章程﹐服从在新旧约《圣经》﹐神无误的话语之下﹐包括﹕《威敏斯特信仰告白》(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威敏斯特大﹐小信仰问答》(The Larger and Shorter Catechisms)所陈明之教义准则﹐和本会之《治会章程》(Book of Church Order)﹐内含﹕治会制度(Form of Government)﹐管教规例(Rules of Discipline)与崇拜指引(Directory for Worship)﹔上述均以本会所通过之版本为准。

第一部份  治会制度
FORM OF GOVERNMENT

第一章  教会治理之教义
(The Doctrine of Church Government)
1-1.《圣经》之治理教会形式是代表形(representative)﹐即长老制的(presbyterian)﹔包括五大分题﹕(甲)教会﹔(乙)教会之会友﹔(丙)教会之职员(officers)﹔(丁)教会之法庭(courts)﹔及(戊)教会传道职事之呼召(church orders)。
1-2.主耶稣基督在地上建造之教会乃是祂有形的恩典国度﹐为召集﹐成全众圣徒﹔历代的教会是同一(one and the same)的。
1-3. 这有形普世(catholic)教会之成员﹐就是各国各族中凡承认相信主耶稣基督(make profession of faith)﹐承诺顺服祂的法律的人﹐并他们的儿女。 
1-4.教会的职员就是教导长老(teaching elders)﹐治理长老(ruling elders)和执事(deacons)﹐教会一切权力由他们执行。
1-5.教会之管治(jurisdiction)不是独自执权的(a several power)﹐ 而是联手执权的(a joint power)﹐由众长老在教会法庭行使之(exercised by presbyters incourts)。这些法庭可能管理一间或数间教会﹐不过它们持相互之关系﹐以实现教会之合一性。(译者注﹕因此﹐长老制的教会之间的关系称联结——connectional﹐公理制教会之间的关系称为关连——relational。) 
1-6.教会一般由法庭按立职员(ordination of officers)﹐除了区会(presbytery)差派之宣教士(evangelist)按立职员例外(见 BCO﹐8-6段)。
1-7.《圣经》的长老制教会真理(the Scriptural doctrine of Presbytery)对有形教会秩序之成全(perfection)是必需的﹔但对教会之存在本身则不是不可或缺的。

第二章  有形教会的定义
(The Visible Church Defined)
2-1.有形的教会(the visible church)在律法之前﹐律法之下﹐及现今在福音之下﹐都是同一的﹐由所有相信并承认主耶稣基督者和它们得儿女所组成。 
2-2.基督有形身体的合一性﹐因被分为不同信徒之宗派(denominations)而隐藏﹐但不被消灭。反之﹐所有持守神的话与圣洁之基本整全性﹐都应被真正视为基督身体的支派。 
2-3.按《圣经》的先例﹐教会分作不同个别的教会(individual churches﹐堂会﹐又作particular churches)。

第三章  教会权力之本质与限度
(The Nature and Extent of Church Power)
3-1.基督交托教会之权力位于整个教会之内﹐包括治教会者(rulers)及被治理者(ruled)﹐他们构成一个属灵之共和(a spiritual commonwealth)。由民众行使之权力﹐包括选出基督指派之教会职员之权力(choice of officers)。
3-2.教会的权力是属灵的﹐分两方面。有时由教会的职员个别执行(exercise severally)﹐如宣讲福音﹐施行圣礼﹐斥责犯错者﹐探访患病者﹐安慰受难者﹐这是应召之权力(power of order)。有时则由教会的法庭连手执行(exercise jointly)﹐以判断之形式行使﹐这是管治之权力(power of jurisdiction)。 
3-3.教会是神的国度﹐由神权治理﹐与世俗之政权截然不同﹔她唯一的功能是宣讲﹐施行﹐与执行基督在《圣经》里启示之律法。
3-4.教会之权力只是属灵的﹔政府之权力包含武力。教会之宪章由神启而来﹔政府之宪法则需透过人的理性及神掌管下的历史进程(course of providential events)而决定之。教会无权建构或修订一个国家的政制﹐政府也无权为教会厘订信条(creed)或教制(polity)。教会与政府好比行星﹐轨迹有异﹐中心同一﹕“该撒的当归该撒﹐神的物当归神”(马太福音22﹕21)。 
3-5.教会与教会的宪章﹐职员与法庭﹐都是基督所设立的制度﹐为要造就﹐治理祂的子民﹐传扬真道﹐广传福音直到地极。 
3-6.教会权力之执行﹐不论是个别执行(several)或连手执行(joint)﹐若效法基督设立之律例(祂乃至高之颁发律法者)﹐并由神的话指定之法庭或职员行使﹐乃有神的委任权(divine sanction)。

第四章  堂会(或﹕成员教会
(The Particular Church) 
4-1.一间堂会(a particular church)由数字认信基督之信徒与他们的儿女组成﹔他们彼此结合﹐为要按照《圣经》﹐顺服基督国度之律法与管制而敬拜真神﹐过圣洁的生活。 
4-2.堂会的职员是﹕教导长老﹐治理长老﹐和执事。 
4-3.堂会的管理权(jurisdiction)是连手执行的(a joint power)﹐在长老堂会(church session)﹔长老堂会由牧师(pastor)或牧师们﹐副牧师(associate pastor)或副牧师们及治理长老所组成。
4-4.教会的元首基督在教会设立的典章是﹕祷告﹔歌颂赞美﹔宣读﹐讲解与宣讲神的话(reading, expounding, and preaching)﹔施行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公众的禁食与感恩严肃会﹔教导信条﹐信仰问答(catechizing)﹔从事奉献﹐用作帮助贫穷者或其它敬虔之用途﹔执行纪律﹔见证严肃的誓约﹔及按立长老﹐执事领职。
4-5.没有教导长老(即牧师)的教会不应停止聚会﹐应由长老堂会召集举行主日崇拜及其它适当时间的聚会﹐一同祷告﹐赞美﹐读经﹐讲解《圣经》﹐劝勉﹐或宣读一篇被批准的牧师的讲章。同样地﹐基督徒若身在属灵贫乏的地区(destitute regions)﹐也应按时聚集敬拜真神。

第五章  成立堂会(成员教会)
(The Organization of a Particular Church)
A.布道所(或﹕宣教工场)
(Mission Churches)
5-1.用 4-1 段形容成员教会(堂会)的方法来形容一间布道所﹐是合宜的。布道所与堂会不同之处﹐在于布道所没有一个永久的治会形式(法庭)﹐因此必需由布道所以外治理或监管。可是﹐布道所的目标乃是要成熟﹐尽早成立堂会(a particular church)﹐凡事作得秩序分明。 
5-2.一般来说﹐区会有责任﹐透过她的北美宣教委员会(committee on Mission to North America)开拓与监管一个布道所﹔或长老堂会﹐与区会的北美宣教委员会可以开拓与监管布道所。可是﹐布道所的地点若在区会的范围以外﹐开拓与监管布道所的责任﹐可以由总会的北美宣教委员会担任(General Assembly’s Committee on Mission to North America)。  
5-3.因为布道所是过渡时期的﹐因此治理布道所的制度﹐也应该是暂时的。区会应衡量情况﹐慎重地以下列方法其中一样来安排治理布道所﹕
(1)按照 BCO 8-6 段﹐指派一位宣教士(evangelist)。
(2)与一间堂会的长老堂会合作﹐与一间布道所建立母女关系。堂会的长老堂会就暂时担任治理布道所的责任。 
(3)区会成立一个委任团(commission译者注﹕委任团与委员会不同之处﹐在于委任团有权代表区会行事)﹐作为布道所的暂时长老堂会(a temporary Session)。 
5-4至5-7.(从略) 
B.成立堂会(成员教会)
(The Organization of a Particular Church)
5-8至5-11.(从略)

第六章  教会会友
(Church Members)
6-1.信徒的儿女们﹐藉恩典之约﹐出生就有名分(by right of birth)成为不领圣餐之会友(non-communing members)。因此他们有权接受洗礼﹔教会有义务供应牧养监管(pastoral oversight)﹐教导与治理(government)﹐以期望他们早日相信接受基督(embracing Christ)﹐而亲自拥有恩典之约内所有的福份。 
6-2.领圣餐之会友(communing members)是已经相信﹐承认基督﹐已受洗礼﹐并已被长老堂会许可领圣餐者(admitted to the Lord’s Table)。(见BCO 46-4 段﹐论“副会友﹐associate members.) 
6-3.所有已受洗之会友有权得到教会的守望﹐照顾﹐教导与治理﹐虽然他们中间有些成年人尚未相信﹐承认基督。 
6-4.唯有已相信并承认基督﹐已受洗礼﹐并被长老堂会许可领圣餐者﹐有权享有教会之一切权利。(见BCO﹐57-4 与 58-4 段。)

第七章  教会受职人员一般的分类
(Church Officers——General Classification)
7-1.在新约时(under the New Testament)﹐主耶稣基督起初从不同国族召集了祂的子民﹐透过特殊的受职人员(extraordinary officers)的职事﹐使他们与神的家结合﹔这些特殊职员接受了圣灵的特殊恩赐(extraordinary gifts)﹐同时是神完成对祂教会的启示的媒介。这些职员和恩赐与新(约)的启示有关﹐因此他们并没有继承人﹐因为神在使徒时代(Apostolic Age)结束时﹐已完成了祂的启示。
7-2.教会一般与永久的职事(ordinary and perpetual classes of office)﹐有长老与执事两种。长老又分教导长老与治理长老两种呼召(orders)。长老们连手治理教会(jointly have the government)﹐乃教会属灵的监督﹔这治理与坚管包括教导。唯独有特别恩赐﹐被神呼召与装备作传道者﹐才能任教导长老一职。执事的职事不是治理的职事﹐而是服事﹐供应教会中肉体与灵性的需要。按照《圣经》的教导﹐长老与执事均应由男性出任。 
7-3.在教会中任职者﹐不应因职而夺权﹐并不可接受<<圣经>>所使用之头衔以外的正式头衔(official titles)以示属灵尊贵(spiritual pre-eminence)。

第八章  长老(The Elder)
8-1.长老是一个尊贵﹐有用的职事(office of dignity and usefulness)。任长老者﹐《圣经》用不同的称谓表示他各方面的职责。身为「监督」(bishop)或「牧师」﹐他看守基督的羊群。身为“长老”(presbyter)﹐他有责任做人严谨慎重﹐作羊群的榜样﹐在基督的家与国度中善于治理。身为「教师」(teacher, 拉丁文﹕doctor)﹐他讲解神的话﹐以纯正的教义劝勉众人﹐与不信者争辩。这些称谓不代表不同等级的职事﹐而是描述同一职事。
8-2.任长老一职者﹐应有一般的学问才干﹐生活无可指责﹐信仰纯正﹐善于教导。他应效法福音(becoming the Gospel)﹐凡事惊醒﹐生活圣洁。他应善于治理自己的家﹐在教会以外有好的名声。 
8-3.长老的职责乃惊醒看守神交托他们的羊群﹐不叫错误的教导或罪恶进入教会。每一位长老﹐以及全体长老(severally and jointly)都有这责任。他们必须从事治理(government)与管教(discipline)﹐不单看守个别堂会的属灵福利(spiritual interests)﹔被呼召时﹐亦应看守全体教会的灵命与生活。他们应向会友作家庭探访﹐尤其是患病者。他们应殷勤教导《圣经》教义﹐安慰伤心者﹐培育与保护教会的儿童。他们应热心向未信的人广传福音﹐使人作主的门徒﹐藉此在交托他们看管的羊群中作美好的榜样。所有基督的爱的律吩咐一般基督徒遵行的﹐长老们因为神的呼召﹐更应谨守遵行﹐这些都是他们职事份内的责任。他们应与信徒们祷告﹐为信徒们祷告(pray with and for the people)﹐谨慎殷懃地在羊群中寻找已传讲的道的果子(seeking the fruit of the preached Word)。 
8-4.主既然赐不同的恩赐予人﹐并向一些人赐特别的恩赐与呼召﹐教会有权呼召(call)﹐指派(appoint) 一些人任教导长老一职﹐从事某些教会所需的事工。一位教导长老若被呼召从事这些教会所需的事工﹐他应尽力作传道事工(make full proof of his ministry)﹐广传福音﹐造就教会。他应至少一年一次向区会报告。
8-5.若有人被呼召作教导长老的工作﹐他的呼召﹐除了其它长老们共有的功能以外﹐还包括宣读﹐讲解﹐宣讲神的话﹐并施行圣礼﹐以此牧养主的羊群。身为基督的「使者」(ambassador)﹐他被差派向罪人宣告神的旨意﹐劝告他们藉基督与神和好。身为「传福音者」(evangelist, 宣教士)﹐他向无知与失丧的人传递救恩的好消息。身为「传道人」(preacher)﹐他在众人前宣讲福音。身为神奥秘的事的执事(steward of the mysteries of God)﹐他施行神多方的恩惠﹐与基督设立的典章。
8-6.当一位教导长老若被指派作宣教士的工作(work of an evangelist)﹐教会(区会)差派他在外国或属灵贫乏的地区宣讲神的话和施行圣礼。区会可能差派(commission)他作宣教士以外﹐另行授权给他成立教会(organize churches)﹐并教导﹐审核(examine)﹐按立(ordain)治理长老和执事们﹐为他们就职(install)﹐接受会友﹐和删除会友会藉﹐直到教会组织自己的长老堂会为止﹔授权为期十二个月。
8-7.区会可能﹐经考虑后﹐批准一位教导长老(牧师)的呼召﹐在一个美国改革宗长老会(PCA)的管治范围(jurisdiction)以外的机构工作。该牧师必须从事宣讲﹐教导神的话的工作。区会也需要把握﹐知道这位教导长老有完全的自由﹐持守与教导本教会的教义。该教导长老也应每年报告工作。这位教导长老也尽可能属于他的工作地点所属的区会。 
8-8.正如在律法之下的教会里﹐人民有长老治理他们﹐在福音之下的教会里﹐基督除了赐下传道的长老以外﹐也赐其它的长老﹐有恩赐与主的差派﹐被呼召时从事治理教会的工作﹔他们称为治理长老。
8-9.长老是属一个等级的职位。因此﹐治理长老与教导长老一样﹐在教会的法庭里有同样的权柄﹐和有同样的权利出任法庭职员。他们更应该善用一切机会﹐培养他们教导《圣经》的能力﹐以求进步。
  
第九章  执事(The Deacon)
9-1.《圣经》所讲到的执事﹐是教会中一般的﹐永久的职位(ordinary and perpetual office)。这是一个效法主耶稣榜样的慈惠﹐事奉的职份。执事的事奉也表达圣徒的相通(communion of the saints)﹐特别透过在有需要的情况中彼此帮助。 
9-2.执事的职责是服事有需要的人﹐患病者﹐孤单无友的人﹐在患难中的人。他们有责任在教会促进慷慨施予的恩典﹐安排有效地收纳信徒的奉献﹐并按照奉献的目的分发教会所收的献礼。执事们有责任看管教会的财产﹐包括房地产与一般物业(real and personal property)﹐同时负责维修教会的房产。面对一些特别影响到教会产业的大事时﹐执事们不可独断行事﹐须要得到长老堂会的批准﹐与会众的同意。      
    长老堂会有权柄监管执事们的工作。教会如因故没可能有执事的话﹐执事的责任则落在长老堂会的身上。 
9-3.教会应选出有属灵素质﹐诚实的声誉﹐生活作众人的榜样﹐有爱弟兄的心﹐有温馨的同情心﹐和合理判断的弟兄来出任执事一职﹔因为执事是属灵的职位。  
9-4.一个堂会的执事们应组成执事会(Board)﹔教会的牧师是当然顾问。执事们应从他们中间选出主席与秘书。他们也应选出教会的司库(Treasurer)﹐司库乃受托管理教会经常费款项。执事应至少每季召集执事会议﹔另若长老堂会要求﹐也应召开会议。每一堂会的执事会应自行决定至少的开会人数(quorum) 。
    执事会应保存开会记录(proceedings)﹐和一切财政记录。执事们应定时向长老堂会递交决议记录(minutes)﹔若长老堂会要求﹐也应递交决议记录。 
9-5.教会的高等法庭(higher courts, 即区会与总会)可以指派执事们出任教会的委员会﹐尤其是出任司库。他们被委派作教会各法庭拥有的基金的托事(trustees)﹐也是恰当的。教会的法庭(courts)在筹划各样教会财政计划时﹐也应邀请有智慧﹐献身给主的执事们参加他们的会议﹔这对教会事工是有帮助的。 
9-6.执事们有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教会交托给他们的负担﹔这样作必定带来益处。这些会议可以包括教会各层面或地区的代表。这些会议所表决的事宜﹐只带咨询的性质。 
9-7.教会的长老堂会﹐为了促进事工﹐可以选出﹐指派一些敬虔的弟兄和姊妹们来协助执事的事工﹕关顾患病者﹐寡妇﹐孤儿﹐在监牢的﹐和其它有需要或在患难中的人。 
(第十章至第十五章——从略)

第十六章  教会的传道事工——神的呼召的教义
(Church Orders——The Doctrine of Vocation)
16-1.一般来说﹐人被召作教会的传道人(office in the Church)﹐是由神借着圣灵的呼召﹐透过一个清洁良心的内在见证﹐神的子民明显的认可﹐和一个教会法庭的合法判断。 
16-2.基督治理教会﹐是透过祂所指派的代表任职。神的子民有权承认﹐选举信徒任职﹐这权利无人可以夺去。因此﹐无人可以未经教会的同意﹐被治派治理该教会。 
16-3.神所呼召在教会任职者﹐祂赐合适的恩赐﹐好叫被呼召者能以胜任。每一位担任传道职份者﹐除了有恩赐与才干(不论是天生或后生的)以外﹐必须信仰纯正﹐生活圣洁敬虔。因此﹐每一个按立传道候职者的法庭﹐必须批准被按立者其人。

第十七章  按立的教义
(Doctrine of Ordination)
17-1.在教会里﹐神所呼召作长老或执事者﹐教会法庭理当按立﹐使被呼召者受职(inducted)。
17-2.按立的意思﹐就是以权柄批准一位已经真正被呼召在神的教会里担任职份的人﹐使他受职(admission) 。按立是以祷告﹐按手﹔同时以右手行相交之礼﹐也是合宜的。 
17-3.按照《圣经》的教导﹐教会中每一个职份都带有具体的职责(is a special charge)﹔因此﹐人若不是为担任一件具体的事工﹐就不应被按立。

第十八章  传道候职者
(Candidates for the Gospel Ministry)

浅论“基要主义、福音主义和新福音主义”

李天峰


本文主要探讨基要主义、福音主义和新福音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了解它们的特点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及作用,从而进一步了解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
1.基要主义的定义
巴刻在《基要主义和神的道》这本书中描述,有一位先生在伦敦泰晤士报的通讯栏写着说:我还未遇见过两位基要主义者能够对基要主义下同样确切的定义的。”[反基要主义者]的情形也是这样。[1]
基要主义这个概念,最早是1920年,浸信会报纸《看守人-审查人》的编缉柯蒂斯..劳斯创立出来的。[2]基要主义的目的是稳守基督教信仰传统教义,对抗现代派自由主义神学[3]。因为进入20世纪初,现代的自由派神学对基督教信仰传统教义的侵略更加严重,现代自由派神学否定圣经的默示,否定基督的神性,及神迹的真实性。因此,1920年,保守主义者在美国北方浸信会联盟始创基要协会,合力对抗自由派。[4]
在《简明牛津词典》中对【基要主义】的定义是:一种反对现代主义的主张,持守传统的正统信仰,诸如,圣经的无误,按字面意义接受信经作为基督新教的基本要道。这是【基要主义】的本来意思。[5]
2.基要主义的历史发展
从历上看基要主义是基督教信仰发展过程中抵制自由主义的而产生的结果。
1910年,美国北部长老会的总议会订立了五项基本信条:(1)圣经绝对无误,(2)基督藉童贞女怀孕降世,(3)基督十架代赎功劳,(4)基督肉身复活,(5)基督肉身再来。这五项基本信条被称为基本要道。这五项基本信条后来被稍作增添和更改成为基要派的教义纲领。[6]基本要道是要回应自由主义的高等批评学;驳斥进化论;确定摩西是五经的作者;坚持以赛亚书的统一性;捍卫默示、童女生子、神性、基督的赎罪,及其他种种信仰。[7]
进入20世纪20年代后,基要派与自由派之间的冲突更加激烈,美国北方浸信会联盟与美国北方长老会是教派争论的中心。而在美国南方浸信会和长老会这里的基要派力量就比较雄厚没有花费太多的力气与自由派交锋。在与自由派交锋的过程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麦根(Gresham  Machen)。 麦根在《基督教与自由主义》一书中批判自由派说,既然新的自由主义否认人类得救依赖于基督为人类赎罪而死的这一历史事实,那么这类自由主义压根就不是基督教,而是一种新的宗教。即使它使用基督教的语言和象征符号,但本质上他们却是信仰人道。自由主义应该从完全信仰《圣经》的教会中撤出。[8] 这种论战的使基要派获得了暂时的胜利。但是到了1926年,这些教会对自由派包容与宽容政策的流行变的显而易见,以至于后来麦根受到自由派与温和派的打压。[9]最终导致麦根离开了普林斯顿神学院和北方长老会,并在费城成立了威斯敏斯特神学院(Westminster  Seminary)以与普林斯顿神学院的现代主义对抗。1936年,麦根带领部分人士,成立了美国长老教会。麦根及其他人,都曾因为独自成立使团,而被原有宗派逐出。后来,讲道者麦卡尼也加入了麦根的团休。稍后麦卡尼又成立了圣经长老教会和信心神学院。[10]
另外,浸信会的基要派,也在美国北部和自由主义斗争。结果是成立了一些团体:有1932年成立的纯正浸信会总联会,及1947年的美国保守浸礼协进会。1919年,理来(William  B  Riley)在明尼阿波利斯成立西北学院,又协助成立了世界基督教基要信仰组织,强调前千禧年观点及基督的再来。同时,拿大多伦多市贾维斯街浸信会的牧师萧尔得斯(T.T.Shields),也成立了多伦多浸信会神学院。在南部的沃思堡,第一浸信会的牧师诺立斯(JFrank  Norris),亦成立浸信会圣经神学院。这些人也一起成立了圣经浸信会联会,以「鼓励个别浸信会教会从母会宗派独立,组成一个独立的联会,以对抗美国北部浸信会大会。[11]
3.基要主义的评价
不可否认,20世纪初,基要主义在捍卫基督教的正统信仰上做出一定的贡献。20世纪初自由主义神学对基督教的传统信仰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以至于20世 纪的头几个年头自由派占据美国神学院中的三分之一的讲台。但是基要主义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破土而出,迎头而上给自由主义神学沉重的打击。但是,基要主义也有自身的不足。由于基要主义太过强调与自由主义抗争,以至于对一切自由主义所肯定的现代思想皆持反对的态度。导致他们有强烈的对抗和战斗的色彩,意气成分 甚重,许多时在批评某些新观点以前,还未曾深入了解这些观点的具体内容。因为其苛刻的精神,并不能配合基督的福音。虽然道理可能是正确,但他们所表现的态度并不获得赞许,特别是对那些相同信仰者所发表的负面声明让很多信徒对基要派产生了反感。[12]
1.福音主义的定义
[福音主义](Evangelicalism)是一个绵延了百多年的基督教运动。先说福音主义一词,它在历史上有好几个不同的含义:第一,它是指基础信仰而言;在德文的用法,福音主义教会便是更正教教会,因为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正是要求教会重新恢复原初的福音精神。所以, Evangelical Lutherans不应译作「福音派信义宗] ,而是「更正教信义宗]。第二,它是指在十八世纪末,由卫斯理约翰(John Wesley 17031791)所开始,在英、美教会绵延个多世纪的福音主义运动。顾名思义,这运动是以传讲基要福音为主的。第三,它是指二十世纪中叶以后,脱胎自基要主义的福音派,就是坚守传统基要教义、尊重圣经权威的信徒,这是今天最多人明白的意思。[13]  福音派(evangelical)是一个圣经用语,是由希腊文euangelion 而来,意思是「好消息」。所谓福音派人士(an evangelical),是指宣扬耶稣基督好消息的人。在欧洲,福音派不一定代表持守保守教义,因为这名词与基督教是同一意义。在美国,这个名词是指持守传统信仰教义的人。福音派一词,较基要派(fundamentalist)受欢迎,因为福音派是一个较平和的字眼,而基要派则常被人看为是分离主义和律法主义。七十和八十年代,虽有五千万美国人称为福音派的,但自称是基要主义的,不超过十分之一。[14]
2.福音主义的历史发展
福音派只承认一种规范的历史源泉:耶稣基督的福音,正如它在新约中被宣扬的和在旧约中被预期的那样。[15]但是,在基督教历史上,福音派也确实有着一些历史的渊源。
首先,主流的宗教改革运动是现代福音派的一个主要来源和参照点。马丁路德与加尔文将教会改革坚定地根植在圣经之中,因信称义的教义和圣经的原则依旧深深地根植于福音派的意识当中。另外,17世纪的虔敬主义和18世纪的清教徒运动都为福音派的复兴建立了基础。19世纪及20世纪,福音主义在自由主义的攻击下,曾经退却过;但如今福音主义又透过本身的大学和神学院、著作及大众传媒,而广为人知。
马斯登(George Marsden)指出,福音主义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1870年代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在这段时期,自由派开始有势头;圣洁五旬节宗派在这段时期崛起;此外,也有复兴派和强调末世论的前千禧年派。第二阶段是由l9191926年,现代主义在大宗派中备受抨击。这段时期的福音派是基督教的主流。第三阶段是19261940年代,当时福音派(基要派)被视为分离派,他们主要是在主流宗派以外,透过独立的学校及宣教团体去工作。福音派在这段时期,由美国的北部迁移到南部。第四阶段是由1940年代到现在,新福音主义(new evangelicalism)在原本的基要派传统中崛起。当时出现两个新运动:福音主义及分离的基要主义。这两个群体中,以福音派的人数较多,他们不想被视为基要派,但他们在神学上,也是保守的。[16]
福音派积极地推动普世教会的合一运动,1966年福音派人士在柏林召开了世界福音会议1974年在瑞士洛桑召开了普世福音化国际会议发表了洛桑宣言,强调在基要真理上寻求合一,在普世宣教上同心协力。[17]
福音派是历史的基督教。它的信仰同历代基督教教会的核心教义是吻合一致的,这其中就包括基督教教父时期的两项最重要的教义: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论教义,以及三位一体论教义。[18]福 音派能在当今世界中能坚持真理,并且在越来越世俗化的社会中强调福音的吸引力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它也是能够抵挡自由派神学对基督教信仰侵蚀的一股重要力量。透过福音信仰组织,及福音信仰机构,如学院及神学院等,福音派的神学学术地位日渐提高,领导地位日增。它在传统基督教信仰的地位,也更得以确定。
3福音派与基要主义的比较
福 音派在尊重圣经权威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圣经研究。他们并不回避圣经批判学及各种对圣经诠释的理论和结论,但却指出圣经批判学本身有前设的问题,并非如其宣称般的客观或科学。福音派学者接受对经文作历史的、文体的、形式的、修辞的批判,但却要指出这些批判有其本身的前设甚或信仰。[19]
   与基要主义不同的是,福音派对神学研究持较宽广的态度,不会拒绝与不同传统的人沟通对话。他们相信真理是经得起学术的考核讨论的,若是在辩论中失败了,该负责任的仍只是辩论者而非真理自己,并且这将策励他们继续努力从事研究工作。无论如何,关起门来自说自话并不是一个做学问的合宜态度,不战而退、自行弃械的做法更是要不得的。我们看到近数十年来,有大量具福音派背景的信徒在那些自由派的神学院(或大学的神学系)毕业。再者,在神学讨论上,福音派亦愈来愈具自信,逐渐减少那种抗争性与护卫性的态度,可以较持平地检视自己与对手的强弱得失,取长补短,丰富自身的传统。[20]
如前所说,福音派对社会与文化持较正面的态度。虽然他们并不相信人有能力在地上建立天国,亦不认为社会服务或政治改革便等於福音的传递和彰显;但是,他们却同意基督徒在领受福音使命的同时,亦承担了一个文化使命,故对所处的世界及其内的人民有推卸不掉的责任。[21]
1.新福音主义的起源
1948年,在福乐神学院(Fuller Seminary)举行开学典礼上,艾肯基博士(DrHarold Ockenga)新福音主义这个新名词介绍给神学界。其重点在于强调此保守派神学的新姿态与过去基要主义之关系,同时著重它对过去的不满。新福音主义如同基要主义,起初是反抗的。可是它所反抗的不但是新神学派,也反抗保守派神学。[22]
2.新福音主义的历史发展
新福音主义是一股新崛起的回应力量,尤其对基要主义的表达方式表示不满。当代主要的新福音派神学家亨利卡尔(Carl .F.H. Henry,生于1913),也是《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的 创办人,就曾提出基要主义「已由一个作为神学派系的基要主义,变成一种好像消极反动精神的基要主义」。亨利相信,基要主义错误地表达圣经的基督教,他们思想狭窄,局限于圣经信息的某些部分;表达方式欠缺学术性,只顾打击现代主义;也表现出一种苛刻、好辩、缺乏爱心的精神。亨利强调需要承担社会的责任。[23]
尽管所有在这运动(新福音主义)中的成员,观点未必完全相同,但都倾向于容忍自由派。他们称自由派为「边陲的朋友」(fringe friends);而基要主义则称自由派为异端。
新福音主义的支持者有:奥根格、亨利卡尔、卡内尔(E.J. Carnell)、葛培理(Billy Graham)及兰姆(Bernard Ramm)。福乐神学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是这运动的大本营,而《今日基督教》则是这运动的出版喉舌。
3.新福音主义的评价
新福音主义坚持福音的要义,但认为应强调福音真理的普世性;并开始与科学、考古学的发现进行对话,旨在探求和谐方针,以争取学术、社会领导、影响和改革权。这派人士实际上争取了许多教会在学术、社会和道德上的领地,表现出极大的开放性。但是他们在坚持真理上有妥协之嫌,其中最为重要的失策乃在于将忽略了圣经启示的绝对性,将圣经的无误无谬性分开。他们认为圣经虽是绝对无谬,但未必无误。因它启示文字,当然不会没有与科学不符的错误知识。这正是基要派对他们最大的不满,也是新福音派的败笔。[24]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看到基要主义、福音主义和新福音主义都是教会历史发展的产物,这三个学派都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从真理上看,基要主义与福音主义的所坚持的真理是一样的,对待自由派神学的立场上都能持反对态度。但是基要主义比福音主义的态度更加激烈,不但不与自由派对话,甚至是绝不允许其存在。而福音主义 在坚持真理的立场上,能够理智地在学术上去对话。而新福音派与两者不太相同,在面对圣经真理方面,虽然不像自由派那样的放肆。但是,新福音派却又不能像基要派和福音派在圣经上保持坚决传统的认识与信仰,所以有很大的妥协之嫌。同时,新福音派对待基要派采取批判的态度,也反对自由派神学。所以,基要主义、福 音主义与新福音主义之间的区别,好左、中、右的区别。但是,创造宇宙万物主超越了一切,也掌管着一切,他必要在这当中做更奇妙的工作。
(西1:16)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 
 参考资料与书目
1.巴刻博士著,周天和译,《基要主义与神的道》,香港:福音证主协会出版部,1977
2[]乔治.马斯登著,宋继杰泽,《认识美国基要派与福音派》,北京:中央编泽出版社,2005
3[]阿利斯特.麦格拉斯著,董江阳译,《福音派与基督教的未来》,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4.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保守派神学 - 福音主义、基要主义、新福音主义、新基要主义〉,下载地址:
5.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第十课司徒德与福音派教会的发展〉,
下载地址:http://www.jonahome.net/files/jdjhsl/jdjhsl-8.htm200774
6. 祁伯尔 B.K.Kuiper著《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
7.教材《教会史纲要》

                              

[1] 巴刻博士著,周天和译,《基要主义与神的道》,香港:福音证主协会出版部,1977年,第21
[2] []乔治.马斯登著,宋继杰泽,《认识美国基要派与福音派》,北京:中央编泽出版社,2005年,第45
[3] 自由主义(liberalism)神学,是哲学及科学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结合。自由主义的大前提,是以人的理性分折及科学的发现为依归;任何与理性和科学不吻合的都要受到反对。结果,自由主义反对基督信仰的历史教义,因为这些都是神迹及超自然,而基督的道成肉身、基督的肉身复活等等均被反对。现代主义(modernism)一般来说,是等同于自由主义的;但现代主义强调科学的发现,富司迪(Harry Emerson Fosdick)就是一个例子,他试图将科学和圣经调和。
[4] 同上
[5]巴刻博士著,周天和译,《基要主义与神的道》,香港:福音证主协会出版部,1977年,第26
[6]祁伯尔 B.K.Kuiper著《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下载地址:
[7] 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保守派神学 - 福音主义、基要主义、新福音主义、新基要主义〉,下载地址: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Special/Evangelicalism.htm200774
[8] []乔治.马斯登著,宋继杰泽,《认识美国基要派与福音派》,北京:中央编泽出版社,2005年,第47
[9] []乔治.马斯登著,宋继杰泽,《认识美国基要派与福音派》,北京:中央编泽出版社,2005年,第159
[10]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保守派神学 - 福音主义、基要主义、新福音主义、新基要主义〉,下载地址: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Special/Evangelicalism.htm200774
[11]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保守派神学 - 福音主义、基要主义、新福音主义、新基要主义〉,下载地址: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Special/Evangelicalism.htm200774
[12]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第十课司徒德与福音派教会的发展〉,
下载地址:http://www.jonahome.net/files/jdjhsl/jdjhsl-8.htm200774
[13]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下载地址:http://www.jonahome.net/files/jdjhsl/jdjhsl-8.htm200774
[14]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保守派神学 - 福音主义、基要主义、新福音主义、新基要主义〉,下载地址: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Special/Evangelicalism.htm200774
[15] []阿利斯特.麦格拉斯著,董江阳译,《福音派与基督教的未来》,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第8
[16] 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保守派神学 - 福音主义、基要主义、新福音主义、新基要主义〉,下载地址: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Special/Evangelicalism.htm200774
[17] 摘自《教会史纲要》,第28
[18] 转引自[]阿利斯特.麦格拉斯著,董江阳译,《福音派与基督教的未来》,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第94
[19] 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第十课司徒德与福音派教会的发展〉,下载地址:http://www.jonahome.net/files/jdjhsl/jdjhsl-8.htm200774
[20] 梁家麟著,《基督教会史略》〈第十课司徒德与福音派教会的发展〉,下载地址:http://www.jonahome.net/files/jdjhsl/jdjhsl-8.htm 2007年7月4
[21] 同上
[22]简河培牧师著,赵中辉牧师译《现代神学评论》〈第十八章  新福音主义〉,下载地址:
[23] 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保守派神学 - 福音主义、基要主义、新福音主义、新基要主义〉,下载地址: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Special/Evangelicalism.htm200774
[24] 唐崇怀著〈当代基督教神学及信仰简评〉,下载地址:http://www.21sz.org/show.aspx?id=5614200774